欠薪非小事,恶意担刑责

近期,顺德区持续加大欠薪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查办了一批恶意欠薪案件。现将近期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提醒广大用人单位:欠薪违法,恶意构罪,切勿以身试法。
恶意欠薪,难逃法网

案例
某餐饮公司拖欠29人工资共计52万元。2026年3月,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依法立案并责令该餐饮公司限期支付,但该公司逾期仍拒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其行为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条的情形。2026年6月,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查办。
恶意欠薪,或将面临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单处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引发群体事件、劳动者极端维权等):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同追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
便捷维权

为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响应更快速、处置更高效”的维权服务,如遇欠薪问题,只需拨打12345热线电话,或者用手机扫描顺德区欠薪线索“码上办”二维码(见下图),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即可一键提交线索。

来源 | 龙江镇公共服务办
龙江发布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