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驾驶证记满12分后,如何满分复考?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记分达到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二)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违法行为处理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包括现场、网络和自主学习(对应记分学习时长具体见推文后的《满分学习时间表》)。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在“交管12123”上预约进行科目一(满分理论)考试。
佛山市五区均可办理,可通过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就近预约。
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一)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满分学习通知书;
驾驶证未扣留或显示未扣留的,还需要携带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强制措施凭证。
根据“两个教育工作规范”,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七日(以上),每日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三小时,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日。
根据驾驶证记分的不同情形,由系统自动计算现场教育天数。
一般现场教育时间为二日。(对应记分学习时长具体见常见问题中的《满分学习时间表》)
(一)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或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gd.122.gov.cn)注册成为“互联网平台个人用户”,注册登录后选择“满分学习考试”。学习完成之后,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预约考试→缴费→科目考试→合格后→领取驾驶证。
采取网络+现场+自主三种模式学习。网络教育每日累积学习时长不得少于3小时(当日24点前未满3小时学时的当天学习时长作废)。
根据驾驶证记分和准驾车型的不同情形,由系统自动计算最少需要参加现场教育的天数。驾驶人需确认现场教育天数及场次。
注:对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在《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上签注降级信息,请申请人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降级换证。;对参加满分考试时申请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在《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上签注降级信息,请申请人到参加满分考试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换证。
1.此业务需本人办理,不可代办。未完成清分全部流程手续前,驾驶员不能驾驶车辆在道路行驶。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
3.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包括现场学习、网络学习和自主学习。网络学习应当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进行。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五天,其中,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得少于二天。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十天,其中,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得少于五天。满分学习的剩余天数通过自主学习完成。机动车驾驶人单日连续参加现场学习超过三小时或者参加网络学习时间累计超过三小时的,按照一天计入累计学习天数。同日既参加现场学习又参加网络学习的,学习天数不累积计算。
4.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在学习地参加考试。
5.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预约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6.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二次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24分未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预约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预约参加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7.机动车驾驶人经满分学习、考试合格且罚款已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同时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在暂扣期限届满后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8.满分学习、考试内容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确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满分学习、考试期间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自愿或者因年龄原因降低准驾车型类型的,按照降低后的准驾车型参加学习、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按照注销后保留的准驾车型参加学习、考试。
9.采用网络学习时通过实时照片抓拍等方式,确保驾驶人本人持续在线接受教育,抓拍照片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自动核对。 10.驾驶人需变更满分审验教育地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直接申请,无需回到原申请地现场办理变更手续。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无需预约,现场取号咨询办理。办理学习后,自行在“交管12123app”内预约考试。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禅城区:禅城区张槎三路26号3楼(电话:0757-12123)
南海区:①网络学习: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gd.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实名注册并绑定驾驶证申请;
②现场学习:南海区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服务中心(狮山招大考场),地址:南海区狮山镇招大金钗岭地段驾驶人考场内教学楼二楼,电话:0757-12123(上课时间:每个工作日两节课,上午一节,下午一节。上午8:30开始;下午2:00开始,一节课约3小时。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课室,中途离开超过15分钟,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的,该节课作废。)
③满分业务受理和考试: 南海车管所驾驶员考试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大金钗岭,电话:0757-12345。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满分审验教育学习室: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飞鹅路168号,电话:0757-12345。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兴国路156号,电话:0757-12123。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服务中心: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东海大道17号,电话:0757-12123。
(2)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暂不支持自助终端设备
(二)线上办理
采用现场+网络+自主学习模式
市民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平台”申请满分学习考试。
“交管12123”手机APP: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登录后,首页选择“更多”,在“业务中心-学习教育业务”选择“满分学习考试”。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gd.122.gov.cn),在“业务办理-满分审验教育”中选择“满分学习”。
满分学习考试费用:56元/次;满分学习教育不收费。
佛山市公安局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服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26号3楼,电话:0757-12123。
佛山市南海区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服务中心:
①网络学习: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gd.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实名注册并绑定驾驶证申请;
②现场学习:南海区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服务中心(狮山招大考场),地址:南海区狮山镇招大金钗岭地段驾驶人考场内教学楼二楼,电话:0757-12123。
③满分业务受理和考试: 南海车管所驾驶员考试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大金钗岭,电话:0757-12345。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满分审验教育学习室: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飞鹅路168号,电话:0757-12345。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电话:0757-12123。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服务中心: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东海大道17号,电话:0757-12123。
(一)持非佛山市车管所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可以选择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违法行为处理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和考试,学习和考试需同一地点。
(二)一般满分复考请先咨询最后违法处理机关交警部门或者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将满分违法先处理完毕,处理后交警部门扣满驾驶证分数一般会收缴驾驶证核发《满分复考通知书》,注明委托哪里进行复考(可以在违法地异地复考,也可在驾驶证核发地复考,主要以执罚交警部门指引要求哪里考为准)。
满分学习后如何预约部分科目考试?
完成满分现场、网络和自主学习后,学员会收到12123发来的完成学习的短信息,接着在“交管12123” 手机APP上预约考试。
考试不合格如何补考?
在禅城区考试的,可以到市车管所(禅城区轻工二路2号)办证大厅5号窗办理补考业务,在其他区参加考试的请咨询当时考试现场工作人员。
满分学习时间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新规实施后,将对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记满12分或者多次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实行满分学习梯次递进。
根据机动车驾驶人准驾车型的不同类别和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倍数情况,确定不同的满分学习和考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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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12345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辛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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