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1!开发商不履行赠送物业费承诺?可以这样办!
日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首批物业服务纠纷
“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典型案例,
佛山法院1案例入选。

佛山法院“三方联调”化解开发商承诺赠送物业费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小区开发商与业主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约定赠送业主一定期限的物业费。因开发商未履行,9户业主请求支付相应财产利益。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开发商提起上诉。
化解方式
一是绘制“诉讼脉络+案件体量”纠纷图谱。经全面梳理案情发现,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已有多轮诉讼,有78户业主案件处于一审阶段,其余业主观望,故本案的二审处理结果具有示范效应。二是组建“法官+调解员”专班协同化解。将案件委托至和解中心进行调解,法官与调解员共同推动司法规则、调解实践和社会治理相融合,一体推进一审、二审及关联业主纠纷调解。三是制定“协议重构+源头化解”调处方案。将物业公司列为第三人,寻求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三方利益最大化。根据“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先行促成二审中的9户业主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并与物业公司签署三方和解协议下调物业费。其余78户业主参照示范案例全部调解结案。
工作成效
开发商承诺赠送物业费纠纷纠涉及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多方利益平衡问题。本案将物业公司列为第三人参与调解,开发商同意履行赠送物业费承诺,物业公司调整物业费标准,87户业主全部调解结案,连同观望的其他业主依据调解方案完成物业服务协议修订,纠纷得到了实质化解,为解决同类纠纷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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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郑晓琦
审校:吕慧敏、冷瑞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