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链条综合治理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防范的要求及《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链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深刻汲取国内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全链条提升我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根据《佛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链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消安委办决定在全市集中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链条综合治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即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一)全市行政区域内既有高层建筑。
(二)全市行政区域内处于新改扩建过程中的高层建筑。
围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全生命周期,聚焦许可审批、施工、日常管理、灭火救援、火灾事故调查五大核心环节,靶向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一)许可审批环节:严查违规建设、消防设施配套缺失、消防行政许可违法违规等问题,完善建设标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手续问题,严控“住改商”“工改商”等功能变更风险。
(二)施工环节: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控,严打违规降低建设标准行为;严控消防产品、装修材料质量;规范动火作业、临时消防设施设置等关键环节管理。
(三)日常管理环节: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燃气安全隐患;强化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提升消防控制室规范化运行效能和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分类化解老旧高层、高层工业建筑、高层住宅等差异化火灾风险;完善消防电梯配置与维护保养;提升消防安全专业化管理能力。
(四)灭火救援环节:优化消防救援力量布局,配足配齐登高、供水等专精尖救援装备;培育本地灭火救援装备产业;强化微型消防站等内部处置力量实战能力;健全联勤联动联战工作机制。
(五)火灾事故调查环节:建立火灾事故溯源调查机制,全链条倒查追究管理责任;做好事故教训复盘与整改闭环;通过案例警示、风险函告等方式,推动同类隐患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城市安全治理的重中之重。本次综合治理将全维度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持续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筑牢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同时提醒广大居民及高层建筑使用单位:
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配合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一次整体消防安全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属地消防救援部门。
积极举报违法行为:若发现高层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
提升自救能力:日常做好“三清三关”(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燃气、关电源、关火源);高层住宅居民要熟悉逃生路线,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特此公告。
佛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