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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起,暂停受理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申请

佛山生态环境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非营运类老旧

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有关情况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等文件,结合我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进展,现就更新补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5日10时,佛山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资金即将使用完毕,剩余额度可能不足以支付单辆货车更新补贴。现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要求,至2026年6月6日0时起,暂停受理在“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的佛山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申请。另外,佛山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申请不受影响,正常受理。

上述信息将发布到“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佛山生态环境公众号等平台公告。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5日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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