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卫健委分两批通报了22起科研失信行为,涉及买卖论文、代写代投、买卖实验数据、不当署名及虚构同行评议等多种违规类型。
这些被爆出的学术不端行为虽属极端个案,却在无形中损害了医生群体的整体形象,进而消解患者对医生的信任根基。人们不禁要问:这个论文,是非发不可吗?除了论文,还有什么能够代表医生的真实水平?


(一)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临床医生做科研、发论文,并非不务正业。
医学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医生的好奇与求真。医生从临床上发现问题,带着问题出发组织科学研究,得出的成果改写诊疗规范甚至写入教材,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
仅以广东为例,钟南山院士的研究成果写入世界卫生组织编撰的慢阻肺全球防治指南,成为全球临床实践的“金标准”;南方医科大学侯凡凡院士带领团队通过临床研究,三次改写全球肾脏病防治指南……
好的科研应当是从病床旁“长出来”的。深圳三院一名“80后”年轻医生说:“真正把我推向临床研究的,不是‘我要做科研’这样响亮的念头,而是面对临床问题、病人痛苦越来越强烈的不甘心。”这很好诠释了临床医生做科研的初心。
然而,当鼓励科研变为“唯论文”,论文从职称评审的“加分项”变为“硬杠杠”,便催生了“论文代写”“虚假病例”等乱象。国家卫健委公布的科研失信行为,背后指向的是一个深层次问题——当缺少论文在职称晋升时被“一票否决”时,就有人会铤而走险。

(二)
破解“唯论文”,改革早已启动。
2021年,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博士学位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
2022年,人社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卫生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
然而,尽管政策已经定调、“指挥棒”已经调整,但各地执行情况参差不齐,有的省份已将临床案例纳入评审体系,有的医院仍在用SCI影响因子“一刀切”,“唯论文”的惯性仍然存在。在很多地方的职称评审中,论文仍旧是权重极高的“硬通货”。
这一方面是因为,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仍然被视作医生本人乃至医院整体实力的“代言人”,在学科排名、项目评审中扮演关键角色;另一方面,新的评价体系仍未有效建立,在论文之外,以怎样的标准来评价医生水平,这些核心问题还缺乏广泛共识。

(三)
那么,医生的临床能力究竟该怎么评?
梳理国家文件与地方探索,我们发现一个关键词:成果代表作。
上述2021年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就已提出,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去年9月8日,国家卫健委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时再次明确:要实现医生“干什么、评什么”,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
哪些成果可以作为医生的代表作?根据指导意见,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论文、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技术专利、科研成果转化等,均可纳入。
国家卫健委建立的中国临床案例成果数据库,正是这一改革理念的落地实践。该数据库收录经过“同行评议”和“三审三校”流程的高质量临床病例,确保每一篇入库案例在诊疗方法的科学性、病例的代表性及经验的可借鉴性上,都经得起检验。
目前,陕西省已将案例库收录案例正式纳入全省卫生职称评审体系,明确2份入库病案等同于1篇SCI论文或2篇核心期刊论文。去年,陕西全省已有117人凭借优质临床案例申报高级职称。
一份临床病案、一条手术视频,虽不如论文那般严谨规范,却能最直观地反映医生的临床实践水平。
我们期待以多元的评审体系科学开展医生的职称评审,让更多扎根临床的医生,不再被论文“卡脖子”,而是凭借过硬的本领赢得应有的尊重。
当每一份病案、每一台手术都能成为医生职业生涯的“代表作”,医学的价值才能真正回归到治病救人的原点。
南方+记者 卞德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