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骑无牌车,勿存预付费用!丹灶限期清理违规共享电动自行车

关于抵制违规共享电动自行车 及限期清理车辆的提醒函 丹灶镇广大市民、各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 近期,《佛山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正式印发,旨在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与交通秩序,为进一步规范丹灶镇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致丹灶市民 自觉抵制违规车辆: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不使用、不乘坐任何无专用号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切勿预存资金:如相关企业未经合法核准,后续可能面临清理、清退,预存的押金、充值款等存在无法退还的风险。请市民不要向任何违规共享电动自行车平台充值或预存费用,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二、致各相关运营企业 凡在丹灶镇范围内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且未取得核准、未悬挂专用号牌的企业,必须于2026年5月31日前自行完成以下工作: 全面清理违规车辆:将已投放的无牌、未核准共享电动自行车全部清退出丹灶镇辖区。 逾期未自行清理的,丹灶镇将联合交通运输、交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采取集中清理等措施。 丹灶开展违规共享电动自行车联合整治行动。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积极配合;请各有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限期整改,共同营造安全、有序、规范的城市交通环境。 特此提醒。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丹灶分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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