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也能参加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根据相关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在佛山市灵活就业的人员,遵循自愿的原则,可以个人身份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由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包括以下人群:
1、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取得平台认可的服务资格,并实际开展业务的新业态平台就业人员;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如何参保?
1.现场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就业登记向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办理参保手续当月起按月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
2.线上操作:
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登录后选择参保地(以佛山市为例),点击首页“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按提示“缴费登记”(可自行选择险种组合)、“清缴社保费”。


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就业登记。
缴费多少?
1.缴费基数:下限2080元,上限28959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该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2.缴费比例:1%
例:如按最低基数2080元缴纳,每月失业保险费为2080元×1% = 20.8元。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失业保险的
1.原则上以其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失业保险基准费率1%(单位和个人费率之和)缴纳失业保险费。
2.其后每年7月申报一次缴费基数,申报后本年7月至次年6月按该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3.首次参保时灵活就业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就业月数的平均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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