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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异地就医报销!先备案!操作指南→
佛山医疗保障 2026-05-27 23:39

市外看病如何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提前办!

异地就医备案条件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含大中专学生在寒暑假和休学、实习期间在家庭所在地或者实习所在地)。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注:

1.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1)自行到省内市外住院就医人员,无需备案,报销比例按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降幅20%执行;

(2)自行跨省住院就医人员,仍需备案,报销比例按同级别医疗机构降幅20%执行。

3.除常(长)驻异地人员在备案地选点就医等特殊情形,自行到市外普门就医,医保不予报销。

备案手续可通过

“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等线上渠道办理

以“粤医保”微信小程序为例:

1.微信搜索或扫码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注:首次使用时需提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点击首页“异地就医备案”功能。

3.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后,进入备案界面。

4.按照顺序自行填入备案人的“联系电话”“备案类型”“转往就医地”“备案开始日期”等信息,提交后,即可完成线上异地就医备案。

注意:

“备案人身份”选择“为他人备案”可进行代办操作。

不同备案类型需要根据“备案告知书”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以及填写相应的备案内容。

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

【办理类型】可选择“个人承诺”,上传“个人承诺书”办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请务必在备案后30日内(含)补齐材料,否则备案自动失效,恢复备案前待遇,且半年内不得再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点击进一步了解→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承诺制新变化

5.备案情况可点击首页“查看更多”进入办事页面,选择“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查询”查看。

常(长)驻异地人员办理备案后

如需在备案地享受

普通门诊待遇或门特待遇

请就诊前提前办理

“门诊选点登记”或

“特定门诊选点登记”业务

点击获取→选点指南

-END-

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陈燕萍

校审:石唯廷、张子晗、李敏贤、陈绮婷

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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