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号牌 就如同车辆的“身份证” 是区别和登记不同车辆的重要凭证 也是监督和保护车辆的关键依据 然而 部分货车驾驶人 为了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处罚 竟故意在号牌上动手脚 故意遮挡或使用伪造号牌 扰乱道路通行秩序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助长驾驶人违法侥幸心理 给道路交通埋下极大安全隐患 遮挡号牌的危害 驾驶人驾驶超载车辆为了躲避治超卡口,同时为了躲避监测超速、闯红灯的电子警察,安装“翻牌神器”后,便在路上肆无忌惮,如在该减速的事故多发路段不减速,在车流量大的路上超速行驶,甚至闯红灯,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特别是满载货物时如果超速行驶,遇到紧急情况根本停不下来,安全隐患巨大。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以下这些行为 都是涉牌证违法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始终持严厉打击态度
1、使用纸片、光盘、布条等物品遮住机动车号牌; 2、加装防撞装置、备胎等遮挡机动车号牌; 3、使用油漆、泥浆等物质覆盖机动车号牌; 4、人为使机动车号牌变形、折断、油漆脱落的,影响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识别。
1、前后机动车号牌未安装或者未粘贴在机动车指定位置;
2、倒置、翻转、反向安装机动车号牌;
3、使用可拆卸号牌架、翻转号牌架、全覆盖式有机玻璃号牌架;
4、使用的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边缘不足5mm。

1、在机动车号牌上粘贴数字贴、符号贴或者使用胶粘、涂抹、拼接等方式改变号牌原有汉字、数字、字母;
2、涂改行驶证、临时号牌记载的信息;
3、更换行驶证上的机动车照片。

1、非法制作虚假机动车牌证;
2、通过非法手段从有机动车牌证制作、生产资质的单位取得的机动车牌证;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机动车牌证。
1、尚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
2、已经申领号牌,但未悬挂或粘贴;
3、使用公告作废的机动车号牌;
4、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
5、继续使用应回收的号牌。佛山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不按规定悬挂、安装机动车号牌
看似能躲避“处罚”
实则隐藏着巨大安全隐患
与其费尽心思逃避监管
不如好好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任何试图钻法律空子的“小聪明”
最终只会换来“大麻烦”
部分来源:广东交警
编校:康铮
审核:张文海、蔡坤、周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