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尊重和接受社会各界的建议和监督,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近日,美的集团公众号发布了《关于部分自媒体侵犯我司名誉权案件的审结通报》,全文如下:
近期,就此前起诉多位自媒体账号侵权案件,法院已审结。被告李某、刘某、谢某通过个人自媒体账号,大量发布诋毁谩骂公司和恶意攻击品牌的内容,严重侵犯我司名誉权。经法院调解,被告三人应向我司支付赔偿款合计5万元,并使用各自注册的账号发布道歉声明、置顶30天。
我们尊重和接受社会各界的建议和监督,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言论与行为皆有边界。对于任何形式的侮辱、造谣、抹黑等侵权行为,我们将持续以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美的的关注和支持。

来源:美的集团
一审: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梁健恒
二审: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岑倩娴
三审: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韦文毅
审校:谢汉强、夏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