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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高速上,3次碰撞、3车受损、5人受伤……
佛山交警 2026-05-23 02:03

雨天、夜间、高速公路

这3个词放在一起

开车难度上了好几个等级

如雨势较大,易发生水滑现象

若处理不当

还易引发二次事故

警示案例一

2026年3月1日0时19分许,林某驾驶小车在沈海高速渔溪往莆田方向发生碰撞道路护栏事故后,因车辆无法移动停于第一车道,林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但未规定摆放安全警示标志。0时39分许,刘某驾车与林某的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严重损坏。

经调查认定,刘某驾车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林某在车辆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另据调查,刘某在事故发生前过度信赖辅助驾驶功能,导致自身未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

警示案例二

2024年4月6日20时许,黄某驾驶小型客车沿韶新高速公路行驶至韶关翁源新江路段时,由于车辆失控,不慎碰撞道路右侧护栏和中央隔离带,随后车辆横停在第一、二行车道,车上人员未下车

约30秒后,曾某驾驶小型客车碰撞黄某驾驶的车辆,将黄某的车辆推移至第一行车道。

约60秒后,李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事发路段,黄某驾驶的车辆再次被碰撞。

事故造成黄某车内5人受伤(均无生命危险)、三车不同程度损坏

在高速公路遇到事故或故障后

一定要迅速正确地处理

避免引发二次事故!

01

 妥善安置车辆 

当发生车辆故障或者轻微交通事故时,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车辆损毁严重不能移动的,就地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02

 设置安全警示 

车辆停好后,应第一时间在车辆后方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外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

同时要关注来车方向,若遇紧急情况可采取规避措施。如果是夜间、雨雪雾天等不良天气,可适当加大警示距离,同时开启示廓灯

03

 撤离事故地点 

在妥善安置好车辆后,车上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护栏外,远离事故现场,切勿在车道内逗留、走动,谨记“多停留一秒,多十分危险”。

随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准确表达车辆位置、行车方向、车牌号码等信息。同时,简单描述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详情。

如驾驶新能源汽车

请勿过度信赖智能驾驶

雨天环境下,车辆传感器可能因水雾遮挡受到干扰,性能下降甚至失效,任何时候都不能完全信赖所谓的智能驾驶系统。

驾驶人必须始终保持对车辆的控制权,密切观察前方路面,双手握紧方向盘。切不可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交警提醒:雨天夜间高速行车风险较高,建议提前检查车辆状况,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车距,避免疲劳驾驶。若发生事故,务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原则,避免二次事故。

来源:广东交警

编校:康铮

审核:张文海、蔡坤、周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