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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规范充电保平安,侥幸心理酿大祸
三水发布 2026-05-19 17:06

近期,三水区一辆电动自行车在集中充电桩充电时突发起火,所幸充电场所安装的自动喷淋系统及时启动,同时附近商铺人员迅速反应,在消防员到场前已将明火彻底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更大财产损失。

惊险案例

自动喷淋+合力施救,双管齐下控火情

2026年5月18日凌晨,佛山市三水区某小区一辆正在集中充电桩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突然冒烟起火。三水区消防救援局接警后,迅速调派附近消防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当消防救援人员抵达现场时,明火已被完全扑灭。经了解,火灾初起时,充电区域顶部安装的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在感应到高温后立即启动,喷出的水幕有效压制了火势。与此同时,附近商铺人员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赶到现场,对起火车辆进行了进一步扑救,确保火势被彻底控制。此次火灾仅造成涉事车辆损毁,未波及其他车辆,更未造成人员伤亡。

这起“有惊无险”的火灾,诠释了“技防”设施与“人防”意识相结合的重要性。自动喷淋系统实现了“灭早、灭小”,而热心市民的快速反应与正确处置,则为完全扑灭火情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帮助。同时,该车辆在指定充电桩充电,避免了“进楼入户”可能引发的灾难性后果,再次证明了规范停放、集中充电是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的第一道防线。

数据警示

火灾数量同比上升,安全警钟须长鸣

尽管有成功处置的案例,但全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形势不容乐观。根据相关数据统计:

2025年全年,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同比上升2.78%;而进入2026年,电动自行车火灾数量增长势头更为迅猛,截至5月18日,同比大幅上升71.43%。

数据对比鲜明地揭示出,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持续存在且呈现上升趋势。每一起火灾背后,都可能是一次违规充电、一个老化电池或一个不当操作。

安全科普

牢记“三不”原则,守护你我平安

杜绝电动自行车火灾,关键在于日常防范。请广大市民务必牢记并践行以下安全准则:

电池充电“三不要”

不要“进楼入户”:电动自行车车身及电池多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在室内、楼道、安全出口处起火,燃烧迅猛、毒烟弥漫,将直接阻断逃生通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充电要在室外专用充电区域进行,绝对不能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推进楼内、放进家中充电。

不要“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的电线易老化、磨损,极易引发短路、过载,是严重的火灾隐患。

不要“过度充电”:长时间充电,尤其是整夜充电,会导致电池过热、鼓胀甚至爆炸。应避免在高温环境下充电,充满及时断电。

车辆使用“三个务必”

务必使用原装配件:购买合格产品,使用原装充电器。切勿混用不同品牌、型号的充电器,严禁非法改装电池、加装设备。

务必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检查电池、线路,发现电池鼓包、充电器异常发热、线路老化破损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专业检修。

务必选择安全环境:请在小区设置的集中充电场所进行充电。这些场所通常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自动喷淋、监控系统等,安全性远高于室内。

险情处置“三步骤”

立即断电撤离:发现电动自行车冒烟、起火,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并迅速远离现场。

报警求助:立即拨打119报警,准确说明起火地点和情况。

谨慎扑救:在确保自身安全且火势处于极初期的情况下,可使用干粉灭火器尝试扑救。切记不可用水直接泼浇正在充电或燃烧的电池,以防触电或爆炸。

三水区消防救援局在此提醒: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从规范自身行为做起,拒绝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选择安全场所充电,共同筑牢火灾防控的人民防线。

来源:三水区消防救援局、佛山消防

编辑:佛山新闻网 严婉明

审校:宋扬、罗旭仪、闵莘、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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