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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好乐平故事,最高每月奖2000元!5月作品下月即可申报啦~
畅享乐平 2026-05-15 22:24

拍乐平,拿现金!

乐平文旅自媒体宣传激励正式开启,

随手记录乐平人文风光、讲好乐平文旅故事,

只要你的作品够“火”、够正能量,

创作就有补贴,

每人有机会获得每月最高2000元激励,

优秀达人还有专属荣誉加持!

@自媒体创作达人

5月创作的文旅作品,

下个月即可集中申报参评,轻松拿现金奖励!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自媒体创作者

宣传推广激励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自媒体时代宣传推广方式,提升乐平文旅知名度,拓宽大旗头古村、大同湖片区、齐家湖片区(以下简称“重点宣传区域”)宣传渠道,讲好重点宣传区域故事,吸引更多自媒体创作者积极参与宣传推广,对生产优质新媒体内容的创作者予以激励,特制定此措施(试行)。

第二条本措施所称自媒体创作者,是指全国范围内,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B站等指定平台持续创作输出内容的作者。

第三条自媒体创作者按本措施要求发布重点宣传区域相关的图文或视频作品,满足对应评奖标准的,可申报激励。经审核评定后,实行事后奖补,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章 作品要求

第四条 发布平台:抖音、微信视频、小红书、B站。

第五条 作品内容:1.核心围绕佛山市三水乐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文旅运营重点区域:大旗头古村大同湖片区齐家湖片区,涵盖自然风光、文物古迹、非遗技艺、美食等文旅资源;

2.发布文案需包含至少1个及以上置顶关键词(“乐平文旅”“乐平文旅推荐官”“乐平镇大旗头古村”“广东第一村——大旗头古村””首批1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之一大旗头古村”“乐平大同湖”、“乐平齐家湖”或乐平镇内以上相关地点的地名以及内容名称等文字);

3.内容需正面积极,有利于提升乐平文旅及重点宣传区域知名度和美誉度;

4.图文作品需配文字简介,视频作品需配配音或字幕说明(留言区内容不计入);

5.立意新颖、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具有艺术性、观赏性和传播性。

第六条 作品要求:1.必须为已发布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搬运、洗稿(平台将通过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核实原创性);

2.图文作品文案字数≥100字,包含图片≥5张(分辨率不低于 1080P,无水印、无拉伸变形),需有明确标题及作品描述;

3.视频作品时长≥10秒,分辨率≥1080P,拍摄清晰、剪辑精致,发布时需添加指定话题(#乐平文旅、#乐平文旅推荐官、#乐平镇大旗头古村、#广东第一村——大旗头古村、#首批1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之一大旗头古村、#大旗头古村#乐平大同湖、#乐平齐家湖等);

4.作品内容不得包含商业广告或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

5.参与话题共建即视为加入乐平镇“大流量宣传矩阵”。

第七条励说明:1.每月总激励限额15800元,全年限额189600元。按“不重复计奖、就高不低”原则执行,同一作品符合多个奖项标准的,按最高级别奖项计发;

2.同一作者多条作品(不论平台)每月最多奖励2条;同一内容多平台发布的,仅奖励1次;多人共同创作的作品,仅奖励1次,奖金由创作人自行分配;一个月内内容、结构、角度等方面高度相似的多条多品,仅奖励1条;按作品互动数据(各平台指定维度之和)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获奖资格。

第三章 励标准

第八条 各平台互动量统计标准:

抖音平台:红心+评论+收藏+转发;

微信视频号:点赞+评论+转发+红心;

小红书平台:红心+收藏+评论;

B站平台:点赞+评论+收藏+转发。

 优质作品奖(每月激励限额11800元,名额16个):

1.评选条件:作品内容合规、契合乐平镇文旅宣传需求,单条作品互动量≥500,且单条作品浏览量不低于2500;

2.奖励规则:以上平台按互动数据排序,额满即止。第1-4名,第5-10名以及第11-16名分别为三个奖励组别A、B、C组;

3.奖励金额:A组4个名额,各1000元/条,B组6个名额,各800元/条,C组6个名额,各500元/条。

第十条 爆款作品奖(每月激励限额4000元、名额2个):

1.评选条件:作品内容精良、社会影响力广泛,数据真实有效,单条作品满足以下平台具体要求;

抖音平台:单条作品互动量≥2万且播放量≥10万

微信视频号平台:单条作品互动量≥2万且播放量≥10万

小红书平台:单条作品互动量(红心+收藏+评论)≥1万

B站平台:单条作品互动量(点赞+评论+收藏+转发)≥2万

2.奖励规则:以上平台按互动数据排序,取前2名,额满即止;

3.奖励金额:2000元/条。

第十 乐平文旅宣传推广自媒体人才库  

累计获奖作品达3条及以上的创作者将受邀加入“乐平文旅自媒体人才库”,享有乐平文旅提供的丰富文旅资源和创作支持。

从自媒体人才库中,根据创作形式、内容质量、传播指数、社会影响力等维度,综合评选出年度“乐平文旅推荐官”,赠送乐平文旅大礼包,优先享有参与乐平文旅特色活动的机会。

第四章 励审核管理

第十条 各投稿作者及作品,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稿件内容积极健康、符合主流意识形态要求,不得出现任何违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或含有错误政治倾向的内容。主办方将对所有投稿作者及投稿作品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稿件实行一票否决,确保作品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第十参与当月评选的自媒体创作者,须按时参加由佛山市三水乐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或乐平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当月举办的“大流量赋能千行百业”相关培训,参训情况以官方签到记录为准。若当月未举办相关培训,可顺延追溯至最近一期有效培训。

第十以自然月为单位开展审核,创作者账号需完成实名认证,申报数据需真实有效可追溯,佛山市三水乐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委托专业机构负责资料真实性、作品原创性、内容合规性、数据有效性审核。

第十五条每月11日—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上月申报资格)填写上月作品的申报材料,材料包括:1.自媒体激励申报表,需注明平台、奖项、作品链接、账户名、联系方式、作品互动量截图等;2.作者账号主页截图;3.作品页截图,需清晰显示活动数据;4.平台后台数据截图,含发布时间、互动明细。按“平台+奖项+作品链接+自媒体账户名+作品互动量截图”格式命名文件包,发送至指定申报邮箱huocundaqitou@163.com

第十六条 审核结果在申报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佛山市三水乐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相关官方宣传渠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异议反馈,反馈需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 自媒体创作者应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发布内容真实客观,不过分夸大虚构;若发布不当言论或错误内容,需及时删除或修正,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创作者自行承担。

第十八 创作者应对申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若发生侵权纠纷,由创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九 获奖作品著作权仍归作者所有,佛山市三水乐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享有以下权利:免费行使发表权、复制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用于乐平镇文旅宣传推广非商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官方宣传矩阵展示、画册出版、邮折制作、明信片印刷、展览展示等),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第二十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恶意刷数据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追回已发奖金;列入乐平文旅宣传推广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相关励活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 等相关法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凡申报本措施励者,即视为同意本措施全部规定。

第二十二 本措施由佛山市三水乐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 本措施自2026年5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为1年;试行期间,可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后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通知。


来源丨乐平镇宣文旅教办
编辑丨孙柳、邓志毅
校对丨植舒婷、何晓敏
审核丨黄羚、温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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