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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业务】手把手教您办理单位自主汇缴业务
佛山公积金 2026-05-15 20:45

各单位的经办人

到时间自主汇缴住房公积金了

但是不知道怎么办理?

别急!以下办事指南请收好

一、受理范围

(一)自主汇缴是指缴存单位每月自行核对、确认应缴住房公积金金额,获取缴款登记号后主动把汇缴资金划账至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不接受现金缴款)的汇缴方式。

(二)单位原则上应采用委托扣缴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确实无法采用委托扣缴方式的,可采用自主汇缴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二、所需材料

自主汇缴网上申报免材料。

三、办理时限

(一)汇缴时间

自主汇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二)通过委托扣缴方式汇缴以及自主汇缴的住房公积金,一般在扣缴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中。

(三)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四、办理程序

(一)自主汇缴业务流程图

(二)每月缴存步骤:

1.缴存单位完成当月的缴存职工新开设、转移、汇缴调整、封存等变更业务。

2.缴存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或到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开户银行,核实当月应缴信息并作缴款确认,获取缴款登记号(以JK开头的号码)。

3.自主汇缴的缴款方式包含在线汇缴和线下缴款两种方式,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缴款:

(1)在线汇缴

具体操作步骤:

①汇缴方式选择“在线汇缴”后,点击提交跳转到企业网上银行支付界面;

②单位选择缴款银行,在支付界面中完成付款。目前在线汇缴平台支持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约三十家银行,具体以网厅显示为准。单位银行账户不在平台支持范围的,请选择“线下缴款”方式汇缴。

③单位缴款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把住房公积金记入单位职工个人账户,业务办结。

(2)线下缴款

具体操作步骤:

①汇款缴款方式选择“线下缴款”,选择应缴月份后可直接打印“银行汇款单”。

②单位按照“银行汇款单”的内容,通过采用单位对公账户、缴交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办理汇款,中心对转出账户没有限制,汇款时须在转账摘要栏(或用途栏)准确填入缴款登记号(仅需填入缴款登记号,即以JK开头的号码,无需备注其他信息,以免备注过多内容而被银行系统截取)。单位若未及时保存“缴款告知书”、“银行汇款单”,可登录管理中心网站“单位缴存明细查询”下载打印。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为:

4.通过自主汇缴且按以上规范方式汇入的住房公积金,一般在到账后1个工作日内计入职工个人账户。缴存单位和职工可登录中心网站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职工也可通过粤省事、“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查询。

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的(例如不作缴款确认就直接汇款、汇款时不备注缴款登记号等),均为不规范的汇缴方式,资金将无法计入个人账户。同时中心不能保证处理效率,并保留对缴存资金作原路退回的权利。

特别提示:

1.单位在确认缴款并获取缴款登记号后,应缴的个人账户被“锁定”不能变更,所以应尽快通过在线汇缴或线下缴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否则将影响单位办理余下的变更业务。

2.缴存单位操作“单位汇缴”后发现误操作(例如:当月变更业务未完成)的,如未汇款,可登录中心网站取消确认缴款;如已汇款,单位应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退款或汇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