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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直播卖课?!桂城严惩!
南海桂城 2026-05-12 20:06

在网络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

直播带货成为行业风口

却也给个别不法商家带来了可乘之机

日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发布了

第六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

其中,由桂城市场监管所承办的

佛山鹏浅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入选典型案例之一

成为广东省唯一入选案例  

骗局起底:

网红“逆袭”背后的重重虚假

2025年9月,桂城市场监管所根据举报线索,对佛山鹏浅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揭开了其精心策划的虚假宣传套路。

经查,该公司通过打造网红人设,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公域平台广泛吸粉,再将粉丝精准引流至其企业微信、私域直播间,向消费者售卖“二类电商项目”咨询教学课程。该公司在私域直播间内,进行了诱导性极强的多重虚假宣传:

人设“真真假假”,骗取信任基础

主播在直播中多次宣称自己考上公务员,当过人民警察,后辞职通过电商创业实现草根逆袭。经调查,该主播退伍后,实际仅短暂任职辅警,与宣传严重不符。当事人通过半真半假的包装,为消费者构建了一个极具“说服力”的虚假权威形象,骗取消费者信任。

收益“以偏概全”,导致错误认知

在推销“二类电商项目”时,当事人多次宣称“月入过万”的高额项目收益,极力渲染多数参与者都能“低投入、高回报”的假象,误导消费者,致其陷入错误认知。但事实是,“月入过万”仅为个案,当事人承认其承诺的高额收益“普遍达不到”。

费用“虚假优惠”,诱导冲动消费

直播间反复强调“预交定金只需4980元,直播后涨价”,营造促销假象。事实上,该课程价格长期稳定在4980元左右,部分消费者还会有所优惠。利用消费者“怕错过”的心理,虚构营销活动诱导冲动消费。

雷霆执法:

严惩不贷处罚30万元

在私域直播的掩护下,当事人的商业宣传手段具有极强的隐蔽性,给传统执法取证带来巨大挑战。面对这一新型违法形态,桂城市场监管所积极创新办案思路,采用分散多次、逐步聚焦、逐一固证、同步释法的办案思路,形成完整证据链,准确认定违法行为性质。

经查明,当事人在商业宣传过程中,通过虚构主播人设、虚假承诺项目效果、虚构营销活动等行为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其销售的“二类电商项目”咨询教学课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桂城市场监管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消费提示:

擦亮双眼拒做“韭菜”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

提醒广大消费者

面对花样翻新的直播营销套路

务必提高警惕!

1.理性看待“网红”光环:对网络直播中刻意打造的“成功人士”“逆袭草根”等人设需保持理性、擦亮双眼,不轻信其口头承诺,可主动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等。

2.警惕“躺赢”“稳赚”诱惑: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宣称“低投入、高回报”“稳赚不赔”的培训或投资项目保持高度警惕,务必多方查证,寻找可验证的真实案例,切勿被高额收益冲昏头脑。

3.留存证据依法维权:拒绝私下转账、现金交易,要通过正规平台下单,索要并保存好发票、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直播录屏等维权重要证据。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私域直播更不是虚假宣传的“避风港”。任何试图利用信息不对称、虚构人设、夸大功效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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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桂城微信编辑部
来源:南海区市场监管局桂城市场监管所、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股
编辑:佛山新闻网  游小彤

审校:肖欢欢、马子涵、杨洁怡、尹华、刘慧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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