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情形将收到“普法提示”!佛山普法监督有“新招”
近日,佛山市普法办公室、佛山市司法局正式印发《佛山市普法提示工作实施办法》,以制度化、规范化手段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责任落地,构建精准施策、闭环管理的普法监督体系。
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制定,明确普法提示是市、区司法局(普法办公室)针对同级负有普法职责的部门、单位未依法履职情形,依法发出的督促指导书面文书,是压实普法责任的重要监督手段。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力为佛山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办法明确了普法提示的六大适用情形,包含覆盖未按时开展普法、未按规定组织学法用法考试、未落实“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法定责任、普法工作存在严重短板被通报、因普法不到位影响公共利益或社会稳定等未依法履职情况。 在工作流程上,普法提示实行全链条闭环管理。市、区司法局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人大政协监督、公众与媒体反映、上级交办、规划评估等多渠道收集线索,经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核实后制发书面提示,载明问题事实、法律依据、整改要求与反馈时限。办法强化结果运用与责任追究,将提示接收、落实及整改情况作为普法工作成效评价重要依据。 此次办法出台,是佛山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强化监督,推动各部门协同发力、全社会共同参与,持续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与实效性,为佛山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