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多一个”要不得!杜绝“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行为丨文明相伴 安全出行

电动自行车灵活、方便的属性 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首选工具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会影响车辆的制动性,因此当车辆载重超出一定限度时,会导致车身失衡、制动不灵等现象。一旦遇到突发情况,驾驶人无法及时刹车避让,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更触目惊心的是,当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叠加不戴头盔、闯红灯、超速、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其他违法行为时,事故发生率也显著提升,出现多人伤亡的后果也更加严重。 对于“违法载人”行为,广东交警绝不手软 加大路检力度的同时 东莞市塘厦镇国道G220线塘清路路口 东莞市塘厦镇国道G220线塘清路路口 东莞市塘厦镇国道G220线塘清路路口 东莞市塘厦镇宏业北路西强街交叉路口 东莞市塘厦镇国道G220线塘清路路口 东莞市寮步镇松柏路与金富二路路段 东莞市寮步镇松柏路与金富二路路段 东莞市寮步镇香市路与红荔路路口 东莞市寮步镇寮步大桥与河滨东路 东莞市寮步镇松沙路与金沙街路口 以上违法行为已全部予以处罚 广东交警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摒弃 “就多一个没关系” 的侥幸心理 平安出行比快速到达更重要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坚决抵制违法载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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