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公众意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粤自然资规字〔2025〕2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为加快化解我市国有土地上已建成销售(在用)的城镇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公共设施等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我局研究起草了《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8日-6月6日(共30天)
二、征求意见反馈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0757-83386936、蚁先生,0757-83200893;
(二)电子邮箱:qqdjk@fszyzy.foshan.gov.cn;
(三)书面邮寄: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邮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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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