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整改要到位!别将“小问题”拖成“大麻烦”!
近段时间,龙江生态环境所持续开展喷漆家具企业现场帮扶服务,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虽经提醒但仍未落实整改措施,现对一宗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请各企业引以为戒!
某喷涂企业在前期帮扶服务中被指出废气治理设施风管存在破损问题,工作人员现场要求企业及时修复。然而在“回头看”检查中发现,该企业仅使用发泡胶对破损位置进行简单修补,修复效果较差,在风管接驳位置漏风明显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喷漆生产。针对该企业未按规定使用治理设施、经督导仍未整改到位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治理设施定期检查运维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对于生态环境部门在帮扶服务中提出的整改建议,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及时全面整改,切莫心存侥幸、敷衍应付,把“小问题”拖成“大麻烦”。
来源 | 龙江生态环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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