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扬尘怎么治?“六个百分之百” 划重点→
龙江发布 2026-04-29 02:09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六个百分之百”是指:

1. 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2. 工地砂土物料100%覆盖

3. 工地出入车辆100%冲洗

4. 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5. 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

6. 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六个百分之百”,是对《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至第(九)项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要求的提炼和总结,进一步规范了扬尘防治措施,加大了施工扬尘污染的治理力度。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小贴士

围挡未安装喷淋设备VS围挡已安装喷淋设备

工地出入车辆未进行冲洗VS工地出入车辆落实冲洗措施

渣土车辆未密闭运输VS渣土车辆已密闭运输

裸露地面存在渣土未覆盖情况VS裸露地面已采取覆盖等扬尘防治

土方开挖未进行湿法作业VS土方开挖已进行湿法作业

法条链接

《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三)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施工工地位于城市主要干道、景观地区、繁华区域的,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不低于两百五十厘米;其余区域的,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不低于一百八十厘米。围挡底部设置不低于三十厘米的硬质防溢座。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需要拆除围挡、围墙及防溢座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不具备条件设置围挡或者围墙的,采取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四)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不得有泥浆、泥土和建筑垃圾;出入口内侧应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装置;确实不具备条件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驶离工地的机动车冲洗干净;

(六)在施工工地的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生活区、主要通道等区域进行硬底化,并安装喷淋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

(七)在施工工地堆放的砂石等工程材料密闭存放或者覆盖;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无法及时清运的,采用封闭式防尘网遮盖,并定时洒水;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八)土石方、地下工程、拆除和爆破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采取洒水、湿法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十)在施工工地依法使用袋装水泥或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采取封闭、降尘等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采取覆盖措施,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下列规定,由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给予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至第十项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来源 | 龙江生态环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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