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焊接=违法!南庄一模具企业被立案处理
禅城南庄 2026-04-28 22:57

近期,南庄一模具加工企业因员工无证开展焊接作业,被立案处理

据悉,南庄镇执法人员对辖区某模具加工企业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名焊接作业的员工并未取得相应资格,属违法行为。经调查认定,该模具加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并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立案处理,责令限期整改。

特种作业具有较高安全风险,未经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一律不得上岗。本案中,企业知晓特种作业需要持证,仍在未核实员工是否具备资格情况下,任由无证人员从事焊接作业构成“无证上岗”违法行为广大企业务必引以为戒:

1. 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焊接、电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

2. 企业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用工时主动核实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杜绝“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上岗”。

3. 从业人员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接受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不得心存侥幸、无证作业。

4.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定期复审(每3年一次),证件失效等同于无证,企业及个人均应高度重视复审时限。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防范提示

焊接作业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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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编辑 | 禅城南庄编辑部
审校 | 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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