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6年优待对象、协议直招对象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高明教育 2026-04-28 16:51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佛山教育〔2023〕1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2026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明教〔2026〕5号),我区对已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的优待对象、协议直招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向高明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

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

电子邮箱:gmjyzk@163.com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

附件:1.2026年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名单

        2.2026年符合条件的协议直招对象名单

高明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