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操作证 复审及换证有关事项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注意!2026年5月31日(含31日)之前,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依然生效适用。 为确保新法规平稳衔接,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现就佛山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及换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审业务办理截止提醒 应复审日期在2026年5月31日(含31日)前的特种作业证书,必须在2026年5月31日(含31日)前完成复审考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审考核的,自2026年6月1日(含1日)起,证件失效,将无法办理复审业务,持证人须按初次领证程序重新报考取证。 二、换证业务办理截止提醒 有效期结束日期在2026年5月31日(含31日)前的特种作业证书,必须在2026年5月31日(含31日)前完成换证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换证考核的,自2026年6月1日(含1日)起,证件失效,将无法办理换证业务,持证人须按初次领证程序重新报考取证。 三、复审换证报名培训时间截止提醒 2026年5月31日(含31日)到期复审或换证的人员,必须在2026年5月20日(含20日)前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才能在“粤省事”平台上进行考核报考,过期无法受理。 四、复审换证考试报名和缴费时间截止提醒 2026年5月31日(含31日)到期复审或换证的人员,必须在2026年5月20日(含20日)前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之后,在2026年5月20日23点59分前登录“粤省事”平台上进行考核报考,在2026年5月26日23点59分前登录“粤省事”平台上完成考核缴费,过期无法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应立即开展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排查,建立台账,及时通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按期办理复审、换证手续。 (二)各特种作业人员应主动查询本人证书状态,准确掌握应复审、应换证时间,合理安排时间参加培训考核,切勿逾期。 (三)自2026年6月1日起,凡逾期未复审、未换证的,一律不再办理延期手续,持证人须重新参加初次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申领特种作业操作证。 (四)特种作业操作证未超过证件有效期,且显示在2026年6月1日(含1日)之后复审的,无须进行复审考核。 (五)市民群众可以通过“佛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进入菜单“查找服务”-“考证渠道查询”,查询选择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报名参训。如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换证及管理相关事宜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57-83992332。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
供稿丨政策法规和宣传培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