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可以线上申请注销提取住房公积金
具体怎样操作?
一起来看看吧

一、受理条件

(一)在佛山市已开设个人账户且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
(二)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情形;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二、所需材料

(一)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二)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详见说明第2点)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佐证材料(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说明:
1.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通过线下办理业务的,在业务办理完毕后,除《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外,其他资料均当场归还,不会收取。
2.银行账户。公积金中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提取资金,提取资金应当划入公积金中心与提取申请人约定的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提取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且无设置转账限制,账户信息必须准确完整。银行账户可为以下任一银行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顺德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佛山农商银行、南海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平安银行,亦可提供已开通金融账户功能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当提取金额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银行账户须为一类账户。
3.提取申请人申请办理提取业务应对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公积金中心有权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单位及提取申请人应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

三、办理时限

(一)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根据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在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公积金中心可要求提取申请人解释说明、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等。另外,因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取申请人行为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办结时限内。
(二)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划账:在提取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原则上于三个工作日(如遇周六、周日或节假日将顺延)以内划拨资金至提取申请人约定的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四、线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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