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被广州物业界欢呼为2026年番禺大盘打响“降停车费”第一枪的小区珠江铂世湾,出现了奇怪一幕:一方面,从4月21日起,珠江铂世湾物业宣布对停车场正式开始收费,并发布了停车费调整通知,月保从600元降到了450元(含管理费);另一方面,一些业主们却不买账,认为收费程序违法,拒绝缴费。

铂世湾停车收费争议不断。
两次收费均引发风波
记者注意到,早在两年前,珠江铂世湾就因为停车收费引起部分业主抗议,最后暂停了。2024年9月10日,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珠江铂世湾物业服务中心(下称“物业公司”)宣布对小区车辆实施收费,收费标准是600元/月,当时是在地面道路设岗进行收费。业主们认为物业此前的议价流程造假、材料造假,因业主拒绝缴费而保安不让通行,导致多次出现大批车辆阻塞的事件,我们在第一时间对此进行了报道。(相关报道:加石墩,设岗亭,就为收停车费?)
由于争议强烈,不久后收费不了了之,路面的岗亭今年也被拆除。

因停车费争议引发堵车。
今年4月10日,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发出《关于珠江铂世湾停车费调整的通知》,其中载明“自2026年4月21日零时起,小区停车场全面实行收费管理”,并在“关于停车收费的合法性说明”部分声称,“本次停车收费议价流程已严格依照《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议价规则(试行)》规定执行,全程合法合规,并已取得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合规确认回函”。
通知宣布,业主月租车位费从原来的600元降到了450元(含管理费),降幅25%。业主临停24小时的封顶收费标准,也有所下调。物业还推出了一些新办理优惠套餐,2026年5月31日前新办理月保且连续缴费满6个月及以上的业主,可以享受最高4个月的免费停车优惠。

新收费标准。
但这一次,收费再次遭到业主的阻击,多名业主因在车库出入口不缴费又拒绝移车被公安带走调查。
业主认为议价程序违法
业主阿梅是个律师,她告诉记者,虽然本次收费标准降低了是个好事,但大家争议的核心还是收费没有充分与业主协商,议价程序严重违法。她认为,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议价规则(试行)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对于已售住宅,制定或提高停车收费标准时,停车场经营者应与业主协商。协商方式仅有两种:“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代表业主参与协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全体业主参与协商,或推选业主代表参与协商”。
物业公司已自认“从头到尾都没有采用‘推选业主代表’的方式来议价”,故其合法的协商路径仅剩“与全体业主协商”这一种。但物业公司实际行为不符合“与全体业主协商”的法定要件:物业公司自称通过“邮箱、线上线下问卷、邮寄通知等方式充分征集业主意见”。然而,这些方式本质上是经营者单方面征集、收集意见的行为,缺乏协商所必需的双向、互动、讨价还价的过程,不符合“协商”的实质内涵。更重要的是,“与全体业主协商”要求协商的覆盖面和参与度须及于全体业主。物业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征询意见的对象覆盖了“全体业主”,仅凭单方陈述不足以认定其履行了该法定义务。

车库出入口常发生纠纷。
业主们还认为,新《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已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要求调价必须经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协商确定,2024年的协商议价程序不能作为新条例施行后调价的合规依据;同时,物业公司2024年启动的协商议价过程本即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协商程序严重流于表面,程序违法足以否定协商议价程序的效力。
物业公司称收费合法性获得认可
康景物业方面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24年,有关停车议价、启费的各环节流程,公司已保障业主充分的参与权及知情权。包括公开报名组织4次业主面谈,向全部业主寄发了会议通知及问卷、进行了入户调研、召开业主协调会、设置答疑办公室等,且每项工作开始前都在小区张贴了纸质通知和业主群内发送告示,相关程序的合法性亦获得了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

物业公司说议价过程与业主沟通不少。
珠江铂世湾小区一期(A4地块)自交楼以来,地下车库已投入使用5年,实际一直未收取费用,2024年底收取的月租费用已转换到2026年4月以后兑现。其间每年地下车库产生照明能耗、清洁、秩序管理、设备维护等成本已超过300万元。本次停车费调整公司经充分市场调研,将月保标准由原600元/月下调至450元/月(含车位管理费),并同步推出充值优惠:一次性充值 1 年,折算实际386元/月,该标准显著低于华南新城、雅居乐、员岗、新基等周边小区,在区域市场中处于合理水平,尽管未能获得所有业主的认可,但这充分彰显了公司所做出的最大让步以及诚意。
公司认为,本次停车费的调整,顺应了市场水平,并综合考虑了现有形势下业主的接受程度,自4月21日调整停车费标准以来,获得大部分业主的认可,现场停车收费有序开展。
业主呼吁修改法规
多位法律界专家认为,当下广州各小区频频出现的停车费纠纷,病灶大都来自相关法规的不完善。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议价规则(试行)》《番禺区住宅小区停车费调整指引》等法律规定,住宅停车场实行适用议价规则的市场调节价,就为后续一连串的住宅停车场收费定价问题埋下了矛盾的伏笔。
根据广州市发改委2026年3月10日的最新答复:由于新规则尚未出台,目前仍参照《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议价规则(试行)》(穗发改〔2021〕8号)执行。这个有效期原本为1年的“试行”文件延期执行已超过3年,早超出规范性文件的一般合理期限。
最近因停车问题闹得沸沸扬扬的番禺越秀和樾府小区,就有业主扶先生公开向广州有关部门提出《关于修订〈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的建议》。他分析,议价规则称,从公示结束之日起,协商时间超过150日,双方仍然存在较大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协商程序终止。
这么看来,协商议价程序看似完善,实则流于形式,协商议价只是地产开发商(经营者)单方告知停车场即将启费,价格张贴公示,业主有意见就组织协商会议,有意见也完全视而不见,坐等所谓的协商时间超过150天,即单方开始启动收费。此等完全流于形式的协商议价规则,根本没有真正的协商!
番禺区的指引更明确,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已协商议价且协商议价程序终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经营者有权依法自主定价。这导致住宅停车场协商议价程序完全空转,地产开发商(经营者)完全可以单方自主定价。
扶先生建议,重新考量对住宅停车场实行适用议价规则的市场调节价是否合理;若继续适用,则能否优化协商议价程序,增加切实能约束地产开发商、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增加有力的监督机制,对显失公平的相关规定、条款,予以废止。
南方+记者 项仙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