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紧急辟谣!4月1日医保新规到底讲什么?一条说明白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订阅号 2026-04-24 01:30

近期,您有没有刷到过类似资讯

“4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不用再备案?”

“全国62种门诊慢特病统一目录,

不办就亏了”

……

这些内容,真的吗?

假的!假的!假的!

4月1日医保新规,是什么?

2026年4月1日起,医保确实有新规施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7号)。

点击回顾→4月1日起,医保监管新规正式施行!这些“红线”千万别踩!

这个新规的核心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保基金使用。

它不涉及报销比例调整、门特目录扩容、异地就医备案等任何与群众就医待遇调整相关的内容。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

这4月1日起实施的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具体讲了些啥

其实,主要就是对

医院、药店,还有参保人

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做出了更细致的规定

什么事不能干,写得清清楚楚

医院和药店的骗保行为

更容易被关联!

(一)对医院和药店

1.给其他人的非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提供医保结算或者刷个账。

2.不是医保该报销的,也拿来结算,比如生活用品、保健品等。

3.以骗保目的,通过虚假宣传、减免费用、送东西等方式拉人住院。

4.其他存在虚假方式套取医保基金等的行为,都算。

(二)对个人

1.冒名使用别人的医保待遇。

2.挂靠参保,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

3.看病的时候超出正常需要的数量,多开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然后转手卖掉换钱或换东西。

4.倒卖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服务项目,特别是开了没用完的理疗卡!

5.把医保卡长期借给别人用,自己拿好处,等等!

检查别想“软对抗”!

医保部门上门检查,医院和药店不能拦着、不能藏资料伪造资料、别问啥都不吭声、不能威胁检查人员,更不能教员工说谎,严重的将暂停医保基金结算。

骗保后果很严重!

医院和药店涉嫌违法违规的,将受到行政处罚,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而如果个人做了出借医保卡、倒卖药等这些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就会暂停你联网结算的功能。在这段时间里,你去医院看病钱得自己先全掏,回头再拿票据去报销,手续麻烦得很,费时又费力。

当然了,对于恶劣的违法行为,肯定有更重的法律制裁,例如组织骗保、大量倒卖医保药品等。只要涉及这些,这可是要坐牢的!大家一定要看清楚!

“同伙”要小心!

医院和参保人如果明知道别人就是没病看病或者拿的是其他人的医保卡冒名就医,还帮忙刷卡结算,这就是协助骗保。

这行为一旦抓住,罚得很重:罚款是骗保金额的2到5倍,相关科室可能半年到一年不能使用医保,涉事医护人员还可能还会影响执业!

严厉打击“回流药”!

医院和药店要及时通过医保系统,把医保基金使用相关的数据准确传上去,特别是医保药品“追溯码”的信息!约谈后拒不改正的,还要受到1万到5万罚款。

少不了“宽严相济”!

“首违不罚”:如果是第一次犯错,造成的后果不严重,而且马上就改正了,那可以不罚。

“轻微不罚”:如果犯的事儿特别小,自己马上就改过来了,也没造成什么实际坏影响,也不会处罚。

总而言之,这个新规对大家来说

规矩更多、监管更严

一些原来只能作为一般性违规处理的问题

现在更容易定性为“骗取”!

大家可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

可别被眼前的利益冲昏了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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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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