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了!
近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完成新版本升级
针对个税预缴申报推出多项核心调整
涉及员工个税税额计算
直接影响每月到手工资
一起来看↓
核心变化:
5000元减除费用
“看申报”不看月份
本次升级最核心的调整,是5000元/月减除费用的累计计算规则,直接关系职工个税预缴金额,疏忽这条变化将导致职工预缴环节多缴个税。
新旧规则对比
旧规则(看月份):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当年截至本月的任职受雇月份数,系统按入职时间自动累计额度,即便未申报也不会作废。
新规则(看申报):累计减除费用=本期减除费用+上期累计减除费用,仅实际完成申报,系统才认可对应月份额度,未申报则额度直接作废,不再自动补发。

特别注意
该调整不影响可选择“一次性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的职工,以及在职工信息采集时“是否扣除减除费用”选项主动选择“否”的人员。

另外,以下情形可以选择“一次性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

新规调整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需要注意什么?
1、入职后,即使当月没发工资也要提醒公司“报个税”
现在每月享有的5000元基本减除额度,只有在公司完成个税申报的月份才会被“激活”并累积。如果某个月公司没申报,那这个月的额度就直接浪费了,以后不补。
✅正确做法
新入职/复工时:如果入职后第一个月因故没发工资,可以主动提醒公司做个税“零申报”(即申报收入为0),以确保5000元额度不被浪费。
公司暂停发薪时:如果公司因资金问题暂时停发工资,同样应提醒公司进行“零申报”,保住月度减除额度。
2、了解自己是否可以选择“一次性扣除6万元”的优惠
如果上一整年(1—12月)都在当前这家公司,并且上一年的全部工资、奖金加起来没超过6万元,今年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那么今年年初就可能被系统默认为一次性享受6万元的减除额度。
✅正确做法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但每月工资扣税时没感觉到这个优惠,或者今年有多处收入、总收入可能会超过6万元,可以主动与公司财务核对确认您的扣除方式。
另外,针对离职人员信息维护、补发工资申报的痛点,系统也作出了针对性优化:
新增“离职后补发工资”勾选项+补发税款所属月份字段,解决补发工资申报无依据问题。
什么意思呢?新系统要求公司在申报补发工资时,必须明确填写这笔钱对应的是职工在职时的哪个月份。
就是说,如果离职后收到前公司的补发工资(如奖金、报销等),可以关注一下前公司的申报是否准确。准确的“税款所属月份”有助于系统正确使用当年的累计减除费用,避免多扣税。
新规的核心是“按月申报,额度生效”。各位打工人,大家最需要主动关注的就是入职或停薪期间的“零申报”问题,以确保自己的基本减税权益不打折。
工资两税监管来了!
4月起正式施行
系统新增个税申报的“三险一金”扣除金额与社保系统实际缴纳金额精准比对,直接防范企业虚报工资、高薪低缴社保等违规行为。
核心规则
申报时,系统自动比对个税申报工资数据与社保、公积金缴纳数据,若二者金额显著不匹配,将直接触发风险提示;情节严重的,会阻断申报。

大家可以定期核对工资条、个税APP上的收入数据与社保、公积金账户的缴费基数是否一致,以免影响未来的养老金、医保报销额度和公积金账户余额。
个人养老金如何抵扣个税?

关于工资
这些知识需知晓!
试用期可以少发工资吗?
年休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关于工资,您是否也有这些疑问
这些知识请知晓!

试用期应按什么标准
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
最低档工资的80%
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
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
年休假期间
工资怎么发?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
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
相同的工资收入
请了病假
工资怎么发?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非全日制用工
是月结工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
结算支付周期
最长不得超过15日
注意: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
只发基本工资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公司发工资
可以不发工资条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注意: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可以要求
把社保费“折算”成工资吗?
用人单位把应缴的社保费
折算成工资直接发给员工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工资发放日遇到节假日
怎么办?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明确
工资必须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拓展阅读
为什么有人能退这笔钱,你却不能?这样操作可多抵12000元!
总而言之
新规的核心是“按月申报,额度生效”
大家最需要主动关注的就是
入职或停薪期间的“零申报”问题
以确保自己的基本减税权益不打折
事关个人工资
工友们转发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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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水兴杏坛微信编辑小组
素材来源: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广州工会、中国会计报、各地税务部门网站、51社保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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