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享受和发放方式有变!生育津贴新政实施
南海丹灶 2026-04-18 01:48

生育津贴新政实施!

待遇享受

发放方式有变化

2026年1月1日起,《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新政实施,2026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注意有以下几点新变化!

新政增加了待遇享受条件

待遇金额和连续参保缴费月数挂钩

由个人申领且直接发放给个人

快来了解一下吧!

待遇生效条件  

参保人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上月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休假期间中断缴费的,相应月份的生育津贴待遇不发放。

生育津贴待遇享受条件有变化:

1.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可足额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连续参保缴费不满12个月的申请时以覆盖产假期间生育保险的连续参保缴费月份数(计数到申领上月)与12的比值计算生育津贴待遇。(月份数大于12视同为12);

3.生育津贴实行一次申请申请后该次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对应的生育津贴待遇终止。

举个例子

1.参保人A在2026年1月20日分娩(产假为2026年1-5月),从2026年1月前即2025年12月开始向前计数连续参保缴费月份已满12个月,若2026年1月至5月产假期间连续参保缴费的,则可申领并享受整个假期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

若2026年3月断缴,则4月的生育津贴不发放,仅享受2026年1、2、3、5月的生育津贴待遇。

2.参保人B在2026年1月20日分娩(产假为2026年1-5月),从2025年9月开始连续参保缴费至2026年6月(连续参保缴费10个月),此时2026年7月申领则按10/12的比值享受整个假期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

若参保人待连续参保缴费至2026年8月(覆盖产假且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2026年9月再申领,则可足额享受整个假期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

3.参保人C在2026年1月20日分娩(产假为2026年1-5月),从2025年9月开始连续参保缴费至2026年1月(连续参保缴费5个月),2026年2月断缴,2026年3月重新参保缴费且连续参保缴费至2027年2月(覆盖产假且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

若2027年3月申领则2026年1、2月的生育津贴待遇按5/12的比值享受,3月的生育津贴不发放,4、5月的生育津贴待遇可足额享受。

若参保人2026年3月申领则只享受2026年1、2月按5/12比值计算的生育津贴,3、4、5月的生育津贴不发放(实行一次申请,申请后该次假期对应的生育津贴待遇终止)。

办理资料

1.《佛山市生育保险信息采集表》;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凭证;

3.病历资料(门诊)/出院记录(住院)原件;

4.如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参保缴费不满12个月,且申请时不符合足额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还应当填写《佛山市生育津贴申领知情同意书》;

5.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凭证及《授权委托书》。

以上相关表格可在佛山社保信息网下载:

http://fssi.foshan.gov.cn/ygbf/qwte/bgxz/index.html

温馨提示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佛山市生育保险信息采集表》中的“申请拨付账户”需填写参保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信息。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保卡的,可申请将相关款项划拨至参保人员指定的有效金融账户。

参保人收到生育津贴后,请告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做好参保职工原工资标准与生育津贴的衔接。

办理途径

1.线上“粤医保”途径

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首页“我要办事”→查看更多→【生育津贴支付】→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办理。

注:线上申请途径仅适用于分娩时已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参保人。

2.线下途径

可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热点问答

分娩后何时可以申领生育津贴?能否足额享受生育津贴?

分三种情况:

1.分娩时已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分娩后即可申请,可足额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首次发放分娩至申领月期间的生育津贴,剩余生育津贴根据后续参保情况按月发放;

2.分娩时连续参保缴费不满12个月,但生育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月份数覆盖整个产假期间且已满12个月的,此时申请可足额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3.分娩时连续参保缴费不满12个月,申请时覆盖产假期间生育保险的连续参保缴费月份数仍不满12个月的,此时申请生育津贴待遇按比值折算,不能足额享受。因此,建议产假期间及期后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后再行申领。

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限?

需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

如何查询生育津贴待遇核定结果?

1.职工本人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我要办事”→查看更多→【生育津贴待遇结算打印】功能查询;

2.用人单位可通过广东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查询本单位已申领生育津贴的职工待遇信息。

网址链接:

http://igi.hsa.gd.gov.cn/web/#/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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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佛山社保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陆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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