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组织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贯培训会
佛山医疗保障 2026-04-15 23:1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切实提升全市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4月14日,佛山市医保局聚焦2026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贯彻条例实施细则,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主题,组织召开《实施细则》宣贯培训会。市、区两级医保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基金监管科室工作人员,全市提供住院业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医保科负责人,佛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代表,市医疗保障协会工作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围绕《实施细则》的立法背景和过程、重要条款、案例答疑进行系统讲解,重点解读了定点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和禁止行为,结合日常监管中常见的违规情形,帮助参会人员准确把握基金使用的合规边界。同时,会议还对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政策作详细解读,介绍了记分标准、结果应用及申诉机制等内容,强调监管对象延伸至医务人员个人的重要意义,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从源头上规范诊疗行为。

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统一思想行动,推动全市医保基金使用全流程、全链条规范运行,市医保局局长招霞红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深刻认识《实施细则》出台的时代背景与重大意义。《实施细则》的出台是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深化细化,有效补齐了制度短板,实现了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规范”转变;强化刚性约束,筑牢基金安全防火墙;护航改革发展,保障医保事业高质量可持续。

二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主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思想自觉。定点医药机构是医保基金使用的第一责任人,是基金安全的第一道关口。规范基金使用,不是额外负担,而是生存之本、发展之基、信誉之源,是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必须严守的法治底线、必须恪守的行业操守、必须抓好的发展要务。

三要聚焦核心要求,全面抓好《实施细则》落地执行。学习宣贯《实施细则》,关键在落实,核心在执行。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对标新规、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重点抓好全面开展学习培训、健全内控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等四项工作

四要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行稳致远。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不是单一部门的“独角戏”,更需要政府监管、医药机构自律以及社会监督协同发力的“大合唱”。只有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发力的工作格局,才能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招霞红表示:全市各级医保门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指导并行,优化经办服务、提升结算效率、落实支付政策、保障合理需求,希望各定点医药机构与医保部门同向发力,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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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陈燕萍

校审:石唯廷、张子晗、李敏贤、陈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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