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眼睛干涩、眼皮发痒
顺手拿起家里的药膏涂一涂?
或者听信偏方
觉得“凉凉”的药水就能滴眼?
千万别!
近日,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绿岛湖院区眼科医院收治了一名患者,因误将外用皮肤药膏和药水涂入眼睛,导致双眼剧痛、视力下降,住院治疗发现眼内竟感染了耐药菌,治疗难度陡然升级。这起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

患者谢先生(化名)是江西人,来佛山务工,不久前因眼周不适、发痒,自行前往药店购买了药物。由于缺乏用药常识,他不慎将地塞米松软膏(激素类外用药)与一种祛风止痛酊(含刺激性成分的活血外用药)涂抹在眼周甚至误入眼内。
起初他觉得药膏“凉凉的”很舒服,殊不知危险正在逼近。很快,双眼出现剧烈红肿、异物感、畏光流泪,眼周皮肤大面积潮红、脱痂并附着乳白色膏状物。
持续一周未愈后,患者紧急来到佛山二院绿岛湖院区眼科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双眼角膜上皮大片状缺损、化学性灼伤”,随即收治入院。

接诊医生通过裂隙灯检查,发现患者的眼部情况远比想象中严重:
眼表损伤严重:角膜上皮大片状缺损,范围达 9*6mm,相当于眼球最外层的透明保护膜被“烧”掉了一大块。
化学性灼伤痕迹:角膜基质水肿,眼周皮肤布满棕褐色痂皮。
雪上加霜的感染:住院期间,眼部分泌物培养结果令人揪心——培养出了耐药性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
经过详细了解,患者已经不是第一次使用上述两种药物缓解眼周不适,以前都感觉有收效,这次也已经用了20多天,没想到最后酿成大祸。

“地塞米松软膏是激素,虽然能止痒,但眼用和皮肤用制剂完全不同。皮肤用软膏的辅料和浓度对角膜有极强的化学刺激和毒性,会直接溶解角膜上皮。
而一些止痛酊含有酒精、水杨酸甲酯等成分,入眼即是化学烧伤。
更糟糕的是,角膜上皮大面积缺损后失去了屏障功能,加上患者后续不恰当的冲洗,导致耐药菌感染。这大大增加了治疗难度,如果感染控制不住,视力将受到不可逆的损伤。”
这起病例绝非偶然,很多家庭药箱里都埋着这颗“雷”。请立即对照自查:
真相: 一些外用软膏这类强效激素,长期或大量入眼,不仅会引起化学灼伤,还会诱发青光眼、加重白内障,甚至导致病毒或真菌感染爆发。
真相:患者描述的“冰凉感”可能是酒精挥发或薄荷脑刺激神经末梢产生的错觉。这种刺激性化学物质入眼,大概率会破坏角膜上皮。

针对该案例反映出的常见用药误区
绿岛湖院区眼科综合病区护士长王凤群
教大家几个外用药物安全使用原则
呼吁公众要注意遵守
切勿像这位患者一样
不小心就酿成大问题!

原则一
眼周禁用普通皮肤外用药
眼周皮肤薄、黏膜极敏感,地塞米松软膏等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及含酒精的酊剂,严禁用于眼周或入眼。如需治疗眼周皮肤问题,应使用医生开具的专用眼膏。

原则二
涂药后严格洗手,避免手-眼接触
许多药物入眼是经手沾染。涂完任何外用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洗手,不要用手揉眼睛。若需涂抹面部附近,可考虑佩戴一次性指套。
原则三
遵医嘱使用,不扩大范围、不延长疗程
外用药物不得自行增加涂抹面积、频次或疗程。尤其含激素、酒精、刺激成分的药物,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会增加局部及全身风险。
原则四
首次使用前做皮肤过敏测试
取少量药膏涂于耳后或前臂内侧,观察24–48小时,无红肿、瘙痒再用。出现过敏立即停用并就医。
原则五
不与他人共用外用药,避免交叉感染
药膏管口不可接触皮肤破损处或他人皮肤,使用后擦净管口。

一旦药物(膏、酊、水剂)误入眼内,请立即执行以下步骤:
1
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冲洗时翻开眼睑,转动眼球。
2
不要揉眼,也不要自行滴用任何眼药水(包括人工泪液)。
3
尽快前往医院眼科或急诊科就诊,并带上误入的药物包装,以便医生判断成分。
王凤群护士长强调:外用药物的使用有严格规范,切勿凭经验或网络偏方自行用于眼部。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医院

供稿 | 眼科综合病区 王凤群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全媒体团队出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