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佛山政府网 2026-03-16 20:27

  为了规范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自行车的各种安全事故,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本市实际,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3月14日至4月12日,共30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一)政务网站。通过佛山市公安局政务网站,在通告页面留言反馈。

  (二)信函。来信请寄佛山市公安局电动自行车立法专班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2号,邮政编码:528000。

  附件:1.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佛山市公安局  

2026年3月13日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通告原文及附件内容

来源 | 佛山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