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守护消费公平,保障合法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让大家明权利、懂维权,这份3·15消费维权指南请收好!
什么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3·15全称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3月15日,源于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的确定,旨在唤起全球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推动规范消费市场建设 。我国自1994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法律形式明确消费者权益,2020年底实现原多类维权热线整合,统一依托12315平台高效维权 。
消费者拥有的“九大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在消费过程中享有以下九项基本权利。下次再遇到“霸王条款”或消费陷阱,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有权……”

消费维权指南

安全保障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知悉真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求教获知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

依法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社会团体的权利。

维护尊严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当商品出现问题时,千万别拖延!记住这几个关于“三包”的关键数字,能帮你争取到最好的解决方案:
维权黄金期
“7日”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
“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权益受损,我该怎么办?
合法维权
遇到消费纠纷,别慌!按照这四步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01
与商家沟通:
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02
拨打12315投诉电话:
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03
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组织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
04
投诉方式:
通过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登录315投诉官网反馈情况来维护自身权益。
维权电话请牢记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
举报热线:
12315
(整合了原工商12315、质检12365、食药12331、物价12358、知识产权12330)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www.12315.cn

其他专用/备用热线:
质量监督投诉:12365(涉及产品质量、电梯安全等问题)
价格监督举报:12358(涉及停车费、物业费、商品未明码标价等问题)
食品药品安全投诉:12331(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
文化市场举报:12318(涉及网吧、KTV、演出、艺术品市场等)
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12378(涉及保险纠纷)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12321(举报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等)
消费维权不打烊
懂权、守时、用对渠道
才能让消费更安心
市场更规范
3·15不仅是一天
更是守护消费者权益的常态
愿大家每一次消费都放心
每一次维权都顺利!
来源:平川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