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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立遗嘱,为定居海外女儿筑起财产“防火墙”

南方plus

日前,70多岁的李阿姨(化姓)前往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广州越秀分库,订立遗嘱。原来,李阿姨的女儿已婚多年,定居国外。担心子女海外生活带来的继承沟通难题,以及婚姻变动可能引发的财产归属纠纷,李阿姨立下遗嘱,明确名下房产由女儿个人独自继承。

“在子女定居海外、跨国婚姻的家庭中,不少老人希望‘财产隔离’。”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项目广州分库负责人杨娟说,子女远居海外,若没有提前立遗嘱,继承国内房产可能会面临身份核验难、时间成本高等问题,建议老人可以“未雨绸缪”,为子女筑起财产继承“防火墙”。

李阿姨介绍,自己名下有一套房产,女儿长期定居国外,女婿为海外华人。母女相隔万里,这让李阿姨担忧万一女儿婚姻状况出现变动,房产继承可能会出现纠纷。在朋友的陪同下,她来到中华遗嘱库,完成了全套遗嘱订立流程,指定名下房产由女儿个人独自继承。

“像李阿姨这类父母,核心诉求是把财产精准给到孩子本人。”杨娟说,李阿姨通过订立遗嘱,明确房产由女儿个人继承,该财产就属于女儿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即便未来婚姻有变动,房产也不会被分割。

“海外继承的核心痛点是‘距离+时差+法律差异’。”杨娟说,比如李阿姨若未立遗嘱,万一突发意外,女儿可能因跨国手续繁琐,错过房产处置的最佳时机;此外,随着父母年龄增长,记忆、表达能力下降,会增加遗嘱订立的难度。

杨娟建议,父母为海外子女做财产规划,要避开“子女婚姻稳定不用规划”“私下写份遗嘱就行”等误区。她解释,婚姻风险是概率问题,提前立遗嘱是“未雨绸缪”;非专业遗嘱可能因格式、表述问题无效,反而让子女继承时更麻烦,选择专业机构订立遗嘱,可以用法律确定性抵抗风险。

南方+记者 汪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