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1例,死亡1例!又是因为吃了这种鱼……
佛山市场监管 2025-10-30 14:27

近日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公布2025年9月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其中,包括一起

食用河豚鱼(自采自食)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发病1例,死亡1例

这件令人痛心的事例

提醒大家千万别贪这一口

河豚身上的河豚毒素

0.5毫克就足以致人死亡

盲目尝鲜很容易“中招”

河豚毒素毒性强、耐高温

中毒后最快10分钟发病

请大家记住

河豚毒素有以下特点

  • 毒性强

河豚毒素是自然界发现的毒性最强的神经毒素之一,仅0.5毫克(0.0005克)即可致人死亡,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

  • 耐高温

河豚毒素是一种非蛋白质神经毒素,耐高温,100℃加热4小时仍有毒性

河豚的毒素主要分布于内脏、卵巢、血液、鱼皮、鱼头等部位,其中内脏和卵巢的毒性最强。食用野生河豚很容易因加工处理不当导致中毒。

食用河豚中毒后发病急速而剧烈,潜伏期短,短至10~30分钟,长至3~6小时

  • 中毒起初感觉手指、口唇和舌有刺痛,然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症状;

  • 同时伴有四肢无力、发冷、口唇、指尖和肢端知觉麻痹,并有眩晕;

  • 重者瞳孔及角膜反射消失,四肢肌肉麻痹,最后出现语言不清、血压和体温下降。

需要提醒的是,河豚毒素最早发现于河豚鱼体内,但一些其他海洋生物也可能含有河豚毒素,比如织纹螺、鲎、虾虎鱼、蝾螈、章鱼、海星等体内也有检出

远离河豚毒素中毒

牢记这些要点

❌❌❌

不购买、不加工

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

❌❌❌

不购买、不食用

未经国家审批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加工的河豚或河豚鱼制品

多年来,中国的政策一直是严禁食用河豚。不过,由于太多人“偷偷吃”,2016年9月,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对两种人工养殖的河豚进行开禁,并作出了系列严格规定:

  • 有条件放开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两个养殖品种。

  • 并非任何餐饮企业都能养殖、加工或售卖河豚。《通知》对河豚养殖基地、加工企业、加工人员、安全加工技术等方面均有相应规定,并要求河豚加工产品包装附带可追溯的二维码。

  • 市场上禁止售卖河豚活鱼及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仅允许售卖经过加工的河豚产品。

⚠️⚠️⚠️

如果食用后

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

呼吸困难、全身无力等症状

  立即就医!

来源:广东卫生在线
编辑:吕晓如
校审:陈冠池、曾夏、刘丹红、郭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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