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登高,森林防火莫大意!


农历九月初九,重阳佳节将至,登高望远、敬老祈福是传统习俗。但当前正值秋冬干燥季节,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市民群众在重阳登高活动期间要注意:
一、请谨记森林防火区和特别防护期。全市林地和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以内为森林防火区;每年10月1日到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在森林防火区和特别防护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违反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请广大市民用实际行动倡导文明用火。一是移风易俗,不要将纸钱、鞭炮、香烛等可能引起明火的物品带入林区和坟头,提倡网祭、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祖方式;二是暂停一切野外用火,不搞烧田埂、烧秸秆、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烧火驱蜂等野外用火活动;三是发现有在林区进行挖掘、爆破、运输等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三、请广大市民履行监护责任,加强未成年人及特殊群体安全教育,严防失火烧山。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拨打电话12119或110报警。发生森林火灾,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让我们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参与和支持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为共同维护和建设绿美三水贡献更大的力量。
佛山市三水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