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您有一份森林防火倡议书请查收
佛山市高明区森林防灭火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大家好!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也是保护高明的发展优势。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的九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十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为深入贯彻我省“激情全运心心相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宣传月活动主题精神,在新一轮森林特别防护期即将到来之际,向全区市民发出倡议:
一是争做义务防火的宣传员。我们要共同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意识,向身边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增强森林防火意识,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争做文明用火的践行者。我们要时刻牢记“12·5”森林火灾教训,严格遵守《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佛山市高明区涉林野外用火指引》等相关文件,坚持从我做起,加强对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的监护、教育和引导,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烧田基草、烧杂和点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用植一棵树、献一束花等方式文明祭祀。
三是争做火情预警的情报员。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主动制止违规违法野外用火行为,积极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发现火情立即报警(12119或110),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治浓厚氛围。
广大市民朋友,森林防火重在防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为绿美高明建设贡献力量。
佛山市高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廖婉婷
审校:赵文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