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应当按时、全员、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不得逾期缴存、少缴或者多缴
但由于未及时申报人员变动
或缴存调整申报有误等原因
导致欠缴或少缴的情况
那就应该及时补缴!
(一)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欠缴、少缴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规定补缴。
(二)单位为职工申报汇缴以往未缴(补缴全额)、少缴(补缴差额)月份住房公积金。
(三)补缴住房公积金时,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补缴各自应承担的部分。
情形一:在职人员补缴——人员未封存,仍在单位缴存。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网上申报免提供);
(二)单位书面情况说明(书面情况说明没有固定格式,须说明原因和办理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
情形二:已离职人员补缴——人员已封存、个人账户未注销,且未有新单位缴存。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网上申报免提供);
(二)单位书面情况说明(书面情况说明没有固定格式,须说明原因和办理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
情形三:已离职人员补缴——人员已封存、个人账户未注销,且已有新单位缴存。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补差额)》(一式二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书面情况说明(书面情况说明没有固定格式,须说明原因和办理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
情形四:已离职人员补缴——个人账户已注销。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书面情况说明(书面情况说明没有固定格式,须说明原因和办理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补差额)》(用于重新开设账户后补缴少缴月份住房公积金,一式二份,须加盖单位公章;补缴未缴的公积金无需填写此表,只需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填报补缴信息)。
申请材料说明:
1.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
2.相关单位或职工申请办理业务时,应当对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公积金中心有权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单位及职工应当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
(一)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一)情形一:在职人员补缴——人员未封存,仍在单位缴存。
流程:通过汇缴调整办理补缴登记——汇缴。
1.线上办理
(1)申报流程: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单位用户”——由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汇缴调整”栏目申报。
申报时请留意页面提示,如提示“未获取到上传的档案信息”,则须同时上传单位书面情况说明。
2.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二)情形二:已离职人员补缴——人员已封存、个人账户未注销,且未有新单位缴存。
流程:通过职工新增(转入单位管理户下)、汇缴调整(多个年度补缴)办理补缴登记——汇缴。
1.线上办理
(1)申报流程: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单位用户”——由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职工新增”栏目申报。需要申报多个年度补缴的,在成功办理新增后再通过汇缴调整办理多个年度的补缴登记。
申报时请留意页面提示,如提示“未获取到上传的档案信息”,则须同时上传单位书面情况说明。
2.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三)情形三:已离职人员补缴——人员已封存、个人账户未注销,且已有新单位缴存。
流程:已离职人员办理补缴登记——汇缴。
1.线上办理
(1)申报流程: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单位用户”——由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已离职人员补缴登记”栏目申报。可同时申报多个年度补缴登记。
申报时请留意页面提示,如提示“未获取到上传的档案信息”,则须同时上传单位书面情况说明。
2.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四)情形四:已离职人员补缴——个人账户已注销。
1.个人账户因出境定居/离休、退休/异地转出注销,且补缴以往未缴月份住房公积金(补缴全额)
流程:通过职工新增(重新开设账户)、汇缴调整(多个年度补缴)办理补缴登记——汇缴。
(1)线上办理
申报流程: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单位用户”——由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职工新增”栏目申报。需要申报多个年度补缴的,在成功办理新增后再通过汇缴调整办理多个年度的补缴登记。
申报时请留意页面提示,如提示“未获取到上传的档案信息”,则须同时上传单位书面情况说明。
(2)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2.个人账户因出境定居/离休、退休/异地转出注销,且补缴以往少缴月份住房公积金(补缴差额)
流程:职工新增(重新开设账户)——办理补缴登记——汇缴。
(1)线上办理
无
(2)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提示:上述补缴情形需预约至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窗口办理。
3.个人账户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死亡注销,且补缴以往未缴、少缴月份住房公积金(补缴全额、补缴差额)
补缴全额流程:通过职工新增(重新开设账户)、汇缴调整(多个年度补缴)办理补缴登记——汇缴。
补缴差额流程:职工新增(重新开设账户)——办理补缴登记——汇缴。
(1)线上办理
无
(2)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提示:上述补缴情形需预约至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窗口办理。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及办理地址
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窗口:《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咨询电话、预约途径、网址、微信公众号》

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佛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信息》

是否支持跨区域办理:是,五区通办。
(二)线上办理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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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12345微信编辑组
来源 | 佛山12345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辛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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