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解读
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统筹配租的公租房主要面向本市户籍困难家庭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家庭或个人。
本市户籍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或唯一自有住房经鉴定为C或D级危险房屋的家庭。符合本项条件且已年满30周岁的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配偶被宣布失踪等)人士,或符合本项条件且年满16周岁的孤儿可以个人申请。
新市民家庭(个人),在本市常年生活或工作并在本市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且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个人)。

一、电脑端申请办理:
(一)搜索https://www.gdzwfw.gov.cn/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

(二)在搜索框输入:公租房一件事


(三)选择:佛山市,接着选择所在区,点击办事指南



(四)点击在线办理

(五)跳转到实名认证,用微信扫码登录


(六)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租赁补贴或者公租房


(七)填写基本信息





(八)填完所有资料,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二、手机端申请办理
(一)微信扫二维码登录或搜索“佛山智慧房产”小程序,进入首页 - 点击住房保障。



(二)点击“保障资格申请” - “租赁补贴申请/公租房申请”点击申请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区域、申请类型、申请方式,点击《住房保障申请承诺书》可查看详情,勾选已阅读,进行下一步。

(三)基础信息默认读取主申请人信息,进行在线提交申请。有其他家庭成员请点击“添加家庭成员”继续补充信息,填写完成保存,点击下一步。

(四)填写补充信息-家庭住房信息,资料如下图所示:




(五)填写填写补充信息-家庭信息,资料如下图所示:




(六)上传填附件材料,如有特殊证明,点击“特殊证明信息”继续补传资料,如图所示:




(七)可以在“申请结果查询”栏分别查询预申请进度和资格审批进度:




三、窗口申请办理: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一件事”主题服务窗口、便民服务站
佛山市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主题服务网点清单.docx(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