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已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向这些行为说“不”
杨和发布 2025-10-17 23:15

10月1日起

广东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省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烧蜂、熏蛇鼠;禁止烧山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果园草等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经当地政府批准,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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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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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和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广东应急管理

编辑:梁彩敏

审校:李文震、邵禺铭、蔡洁莹、谢婷婷、朱苏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