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南庄一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解除!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 公布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 医药机构名单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医保〔2021〕93号)和《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医保〔2021〕9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解除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服务协议的4家医药机构(1家医疗机构、3家零售药店)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禅城区解除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服务协议 的医药机构名单(2025年9月) ↓↓↓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