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为市场主体带来极大便利。然而,政策红利之下,部分不法分子却动起了歪心思,利用虚构地址申请市场主体登记,违规开展线上直播、网络销售等经营活动,甚至从事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对此,狮山市场监管所坚决亮剑,以高压态势重拳整治虚假地址注册乱象。 2025年3月17日,狮山市场监管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商户南海区香某百货商行疑似存在虚假地址注册违法行为,随即立案展开深入调查。执法人员多次拨打登记业务系统内记载的联系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通过邮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询问通知书》《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其到所接受询问并提交相关资料,然而中国邮政EMS物流信息显示,寄往当事人经营者向某身份证住址的邮件,因收件地址查无此人及单位且电话无法接通,最终被退回。 随后,执法人员采取实地核查、联动村居等方式进一步调查。所在村委会出具书面证明,证实其村居范围内不存在该商户注册地址。 经执法人员查明,当事人向某早期通过佛山市24小时智能商事登记系统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上述申请流程经过了向某人脸识别,并留存有相应识别记录。向某为了获取市场主体登记资格,故意以不存在的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申报,向登记机关提交虚假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的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 对此,狮山市场监管所经过深入调查,近日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向某自收到决定书三十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9500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1月至今,狮山市场监管所雷霆出击,全力开展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登记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共立案20宗;此外,通过日常检查,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税务部门,筛查出一批疑似地址异常的市场主体。对相关涉经办人员均已被限制通过24小时智能商事登记系统和“一网通办”系统办理业务,所涉企业全部列入经营异常、限制通过24小时智能商事登记系统和“一网通办”系统办理业务。且上述受限时间为3年,受限主体必须在接受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后,才能申请解除受限。
狮山市场监管所特此提醒广大经营者和办照中介:务必诚信经营,确保注册材料真实,切勿以身试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中介机构,若明知或应知申请人存在虚假登记行为,仍接受委托代办或协助虚假登记,将被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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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狮山市场监管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霍浩琳
审核:杨荣燕、何欣祺、黄杰东、赖沅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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