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免费体验”,咋变成强制交费??
水乡杏坛 2025-04-28 17:57

在购物闲逛时

你是否曾被某些美容店的广告所吸引

他们以“免费体验”为由

热情地邀请你进入店内享受美容服务

这难道真是从天而降的免费大餐?

不!!

这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消费“陷阱”

踏入店内,他们可能利用各种手段

如层层递进的推销策略

迫使你购买价格高昂的美容产品和服务

近日,杏坛市场监管所收到市民朱女士送来的致谢锦旗,对杏坛市监部门为其追回美容消费预付款一事表达深深的谢意。

4月中旬,工作人员接到市民朱女士投诉电话,反映镇内某市场旁新开业了一家小型的美容店,该店的店员趁着“墟日”向女性派发免费体验券、小礼品,朱女士路过时,店员持续跟随并游说其进店体验祛痘、祛斑等美容服务,架不住店员“热情”的朱女士被带到店内,店员二话不说给她涂了个大黑脸。

随后,店员表示要清洗的话,需要先购买一个三千元的服务套餐,解锁洗脸服务。当朱女士表示要离开的时候,店员随即变脸,把她按在美容床上,不让离开。朱女士明白已经踩上商家设置的“强制消费陷阱”,为了尽量减少损失,就开始跟店员砍价,最终缴纳了850元,让店员出具收据,才得以离开美容店。

次日,杏坛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与朱女士一同去到美容店,现场组织双方调解。美容店认为朱女士已经缴纳费用,并接受了服务,应视为双方买卖已经成立,后续也没有拒绝朱女士到店消费,认为朱女士退费诉求不合理。朱女士表示缴费是出于人身安全考虑,不是她自愿消费的,而且双方未对所谓的“套餐”服务内容进行确认,也未签订服务协议。由于店内并无监控,双方也未签订服务协议,仅有店员在笔记本记录的朱女士购买服务记录。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结合双方陈述和现有证据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规定,已经清晰地说明了,美容店只收取了朱女士的服务费用,双方没有约定服务内容,朱女士有权要求退回预付款。

最后,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美容店如数退还了朱女士缴纳的850元。执法人员对美容店也进行了普法教育,督促其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这样的强制消费场景,正是美容类服务行业的惯用伎俩,常以“低价引流”“免费体验”为幌子,在服务过程中通过话术施压、强制绑定项目等手段实施消费欺诈。上述事件不仅暴露了美容行业存在的问题,也提醒了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025年以来,杏坛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春雷”行动,开展医疗美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排查底数+普法宣传+分类治理”组合拳,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无证经营、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非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行动成效。累计检查医疗美容机构1 户次、生活美容场所15家次、化妆品销售单位30家次,监测处理医疗美容广告2条,立案调查生活美容馆1家,线下开展医疗美容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1次。

市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

应对美容强制消费需牢记

“看资质”——消费前应确认商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资质。

“留消费证据”——消费过程中注意保存价目表、服务协议、沟通录音等凭证。

“敢维权”——不要畏惧商家威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商家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强制消费或排除消费者权利。若遭遇侵权,可向市监部门、消协组织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勿轻信”——拒绝“模糊化”口头推销。例如美容店未明确说明“体验价包含项目”,需当场要求书面标注,避免事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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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水兴杏坛微信编辑小组

素材来源杏坛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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