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办理委托扣缴业务后,每月于何时进行扣缴?
佛山公积金 2024-08-30 18:12

不少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了委托扣缴业务后

都会问每月几号进行扣缴?

为什么到了扣缴时间却未扣缴?

今天,小编一一为您解答

一、委托扣缴时间

(一)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在当月24日前(含24日)办理委托扣缴的,首次扣缴时间为当月25日,而当月25日后办理委托扣缴的,首次扣缴时间为下月25日(扣缴协议生效时间以及扣缴起始月份在返回的办理回执上已明确)。

(二)按照协议上的约定,办理委托扣缴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在每月24日前(含24日)办理好人员变动或调整,并存入足够金额,保证账户存足资金以备扣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每月25日进行扣缴,扣缴后在与应缴金额一致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资金会计入个人账户,届时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协议上明确)。

对于余额不足或其它原因扣缴不成功的,将于下月的5日和15日进行补扣,补扣不成功的,视为终止代扣(回执和协议上均已明确)。

二、未能按时扣缴原因

(一)签约未能成功,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委托扣缴的银行账户设置了某些限制(比如交易限额、二类账户等),可能影响该账户进行扣缴,请联系开户银行核实。

(二)账户余额不足,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核实扣缴的银行账户资金情况。

(三)账户户名不符,例如个人姓名含有生僻字、银行账户户名与汇缴公积金单位名称不一致、单位名称中含有括号、生僻字、其他字符(例如全角半角的区别)等,均可能导致扣款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