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高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强对基层村集体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正式开展试行乡村规划师制度工作。8月28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局召开佛山市乡村规划师动员大会,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劳世泽对乡村规划师制度背景、职责要求作了解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霞为正式启动乡村规划师制度作动员讲话。

“百千万工程”作为广东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以构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为目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从9月1日起,佛山市正式实行乡村规划师制度,派驻乡村规划师到典型试点村一线,为乡村规划、土地政策落地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助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
在动员大会上,周霞强调,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需要谋定而后动,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而开展乡村规划师制度就是推动合理、科学的规划建设工作在村集体落实的重要抓手。乡村规划师是村民、村集体的“参谋、帮手”,是乡村规划建设发展的“智囊团”,是自然资源业务主管部门与基层村集体之间构建良好沟通的重要枢纽,发挥乡村规划师在村庄规划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可以更好地协调解决国家、地方政府宏观战略与基层村集体建设诉求不完全统一的问题,特别是乡村建设过程中上层规划与方案设计脱节、方案设计与施工建设脱节的问题,推动上层规划和乡村建设的有效衔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乡村规划师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乡村规划师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督导结合,确保乡村规划师制度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佛山市乡村规划师制度的试行,是全省首批地市为助力乡村振兴的创新探索,搭建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划行业企事业单位与镇街自然资源管理所、基层村集体之间的良好沟通桥梁,通过激发社会企业活力,发挥市——区——镇街三级管理的体制优势,深入基层,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落实“百千万工程”推进高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贡献自然资源系统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