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6天抓获7起!北滘对垃圾偷倒严查整治→

——“砺剑行动”——
“砺剑”进行时,违法偷倒抓现行。自8月23日起北滘镇积极响应上级部署,开展打击垃圾偷运乱倒行为专项治理“砺剑行动”以来,已于6天内现场抓获7起垃圾偷倒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依法对偷倒当事人进行立案处理。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通过对北滘新城区、西海、碧江等多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黑点实施“白+黑”便衣蹲点、巡查,实时跟踪疑似进行违法倾倒的各类车辆,并结合无人机航拍、监控等技术手段,全面排查整治违规行为。

“砺剑行动”开展后,我镇打击垃圾偷运乱倒成效立竿见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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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执法人员通过排查三洪奇工业区附近监控,及对偷倒点周边区域进行检查,成功倒查偷倒建筑垃圾当事人,当事人承认偷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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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中午,执法人员通过对疑似偷倒车辆进行跟踪,发现并抓获一名涉嫌在北滘工业大路偷倒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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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夜间,执法人员通过加派人手蹲点巡查,现场抓获一名涉嫌在北滘西海偷倒垃圾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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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夜晚7时许,执法人员巡查至北滘工业大道时,现场发现一辆三轮车运载建筑垃圾并偷倒于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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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夜晚8时许,巡查至北滘高村工业区,现场抓获一名偷倒垃圾当事人,执法人员立即拍照取证,并对两辆涉案车辆进行先行登记保存,拟对两名偷倒人依法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将依法对上述偷倒违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下阶段,北滘镇将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形成常态化的长效治理机制,构筑起对各类垃圾乱倒乱卸、违规受纳等行为多方严查、协同共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积极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文明的城乡环境。
执法人员呼吁广大市民
切勿贪图个人方便
将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随意倾倒
污染市容环境
如市民群众身边发现
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为
请立即拨打投诉电话
0757-26675088
进行举报
经查证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的
将对热心举报人进行奖励


规定一
根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规定,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卫生设施,做好各自的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清扫、抛撒、堆放各类垃圾、污水污油、粪便及其他污物;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二)项属于从高空或者从车内向外乱丢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处500元罚款。

规定二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END
来源:北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