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废旧蓄电池,北滘镇开展专项整治→
魅力北滘 2024-08-27 20:36

为加强废旧蓄电池(含铅酸电池)规范化管理,有效处理店铺违规经营废旧蓄电池回收、储存等问题,8月8日,北滘生态环境所联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相关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蓄电池行业废旧蓄电池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现场。

本次行动主要针对涉蓄电池行业的店铺,深入检查其回收废弃铅酸蓄电池的贮存、转移及处置情况,共计排查店铺3家,发现问题6个,主要集中在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等方面。

检查现场。

针对发现的问题,排查组当场责令各蓄电池户立即整改:

一是建设用于贮存危险废物的独立暂存点;

二是落实危险废物标识规范化及上墙制度;

三是做好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记录;

四是废弃铅酸蓄电池须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

下阶段

北滘将不定期开展废旧蓄电池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转移、处置废弃铅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八)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

(十)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

......

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北滘生态环境所

编辑:陈晓霞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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