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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街坊,勿踩法律红线!水产养殖用药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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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产养殖过程中,
哪些药可以用哪些不能用呢?
如何科学、规范地使用兽药、农药?
一起来学习下↓↓

杏坛镇水产养殖
普法小课堂

水产养殖规范用药“六个不用”

1.不用原料药;

2.不用人用药;

3.不用化学农药;

4.不用假劣兽药;

5.不用禁停用药物;

6.不用未经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

水产养殖相关法律法规节选

1. 《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使用国家禁用的渔药,或者使用人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渔药,或者违反渔药休药期规定的,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5.《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杏坛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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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水兴杏坛微信编辑小组

素材来源:杏坛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声明: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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