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俊逸:佛山中央法务区可探索建设国际商事调解制度
佛山市贸促会 2024-08-26 18:24

“佛山建设中央法务区意义重大,这是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接受南方+专访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姚俊逸建言,佛山可以借助中央法务区启动建设的契机,先行探索建设一流的国际商事调解制度。

姚俊逸。   资料图片

南方+:佛山中央法务区聚集了许多法律服务方面的资源,你认为这些资源对企业发展有何帮助?

姚俊逸: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是非常需要法律服务的支撑。佛山建立中央法务区,可以把全国各地乃至国际的专业服务、人才和专家资源汇聚在一起,这能让佛山甚至湾区范围内的企业便捷地享受到法律服务。因此建设法务区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南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佛山中央法务区可以在哪些领域加以探索?

姚俊逸:谈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企业争议解决是不得不提的一个方面。因为争议解决的质量、效率、成本,是评价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指标。在世界银行的关于营商环境的评估体系中,争议解决的“三驾马车”即诉讼、仲裁和调解都是重要的指标内容。

中央法务区的建设可以怎样去选择这“三驾马车”?我们知道,在商事法律领域中有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商人意思自治原则,意思是商人通过自己的意愿进行自我治理,进行判断和决策。这种商人意思自治最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签订合同的各方主体达成一致,二是纠纷发生后,合同各方能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出于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这是最符合商人意思自治原则的方式。成功的企业应该多用调解去解决争议,而不应动辄就要寻求仲裁和诉讼。

佛山民营经济发达,相比起仲裁、诉讼等争议纠纷解决方式,调解是更适合民企解决纠纷的方式。民企决策调解方案没有机制障碍,通过调解能让争议各方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快捷高效地解决纠纷,从而实现共赢。

因此,佛山可以借助中央法务区启动建设的契机,加入商事调解的相关专业服务,先行探索建设一流的国际商事调解制度,帮助企业更高效地解决商事纠纷。

南方+:佛山中央法务区可以如何探索建设一流的国际商事调解制度?

姚俊逸:当前,我国尚未在商事调解领域立法,但发展势头迅速。目前全国各地主要以地方政府政策主导推动建设商事调解制度,设立调解机构。由于国内商事调解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该领域的发展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一段距离,这需要继续加强建设并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中央提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其中包含了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工作。

这意味着,佛山中央法务区可以沿着中央的指示方向,加快探索符合佛山发展实际、面向世界的商事调解制度。目前,佛山中央法务区可通过政府主导的方式,大力推动商事调解制度的建立。在此过程中,可以参考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新加坡等地的商事调解发展经验。例如设置专业的调解机构、培育发展调解员队伍,支持相关培训开展。此外,应允许并指引商事调解收取适当费用。相信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中央法务区能吸引更多的法律人才从事到商事调解工作中,企业也会因此获得更好的调解服务。

南方+:佛山中央法务区健全国际商事调解制度对民企出海有什么好处?

姚俊逸:佛山民营企业有许多海外业务,民企出海会遇到不少法律上的风险,而民企自身的法务建设通常存在短板。因此,佛山中央法务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亦有利于为企业出海提供更好的保障。

因此,佛山中央法务区可以加大力度引进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开展更多涉外法务的培训交流活动,提高民企出海的法律风险应对能力,助力民企在海外发展行稳致远。

作为国内涉外商事调解领域的先行者和引领者,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始终秉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理念,积极与国际知名争议解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探索创新调解机制,为全球商事争议解决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在国际贸易和商事调解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和资源,能够为佛山中央法务区的(国际)商事调解提供有力支持,同时牵手佛山市贸促会,助力佛山中央法务区建设。以中央法务区建设为契机,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希望能与佛山加强合作,资源共享,帮助更多企业加速扬帆出海,扩大海外“朋友圈”。


来源:南方+

编辑:佛山市贸促会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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