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查72家电动自行车店
依法扣押电动自行车14辆



近日,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多措并举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店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全镇72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通过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店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遏制潜在安全风险与隐患。

立案查处!
里水打击非法改装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查看店铺是否存在销售未经认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并逐一对照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描述的车辆外观、规格型号、电池规格类型、控制器型号、充电方式等重要参数,检查车辆是否与合格证一致,是否存在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现场发现部分销售店存在擅自对车辆改装加长鞍座、加装车辆尾架、增设电池托架、改造电池槽盒和整车质量(含电池)超标等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共对11家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立案查处,其中,查处涉嫌生产或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案件6宗,查处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5宗,共查封扣押电动自行车14辆。
出动调查!
立案查封涉事车辆
2024年5月,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了一份关于里水镇某电动自行车店的不合格产品报告。该报告指出,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中,该店销售的一款电动自行车存在多项不合格问题,包括车速限值、整车质量、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反射器、照明部分 )、标识和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以及布线等方面。对此,执法人员迅速采取行动,对该店进行了立案调查。

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另有一款电动自行车重量为75.7KG,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要求。

执法人员当即将涉事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封,并将此次调查情况与抽检不合格案件合并,共同展开立案调查。

经该店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车重大、车速快,导致车辆操控性、稳定性下降;反射器、照明项目不合格导致车辆夜间行驶安全系数降低;充电保护、布线项目不合格影响车辆电气安全性能。上述改装可能威胁使用者生命、财产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接下来,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将持续强化全链条整治工作,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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